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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1-04703 发文时间: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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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湖发改规划〔2021〕116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湖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湖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提高防控能力,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落实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机构改革后,全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能力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推进建立社会化应急管理新模式的重要时期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浙江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湖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分析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决策。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全面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初步建立了具有湖州特点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市防灾减灾、城市运行和生产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受控,整体向好的状态。

一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市上下积极推进应急职能转变,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全面完成市、区县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并将管理触角向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居)延伸。深化“1+9”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在整合要素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应急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推进建立社会化应急管理新模式,完善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民众等社会治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全市每年办结的安全生产执法案件近1500件,行政处罚金额达到3000万元。通过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和联动,初步形成开放互补的应急复合主体管理模式。为应急管理机制从静态管理、职能管理向动态管理、综合管理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市、区县各应急部门依托应急指挥中心,全面建立24小时一体化值班备勤体系,构建自下而上的信息报告、传达网络,实现与上级、横向部门和跨区域业务信息网络渠道的畅通。不断推进应急管理抗大灾、保平安应急救援保障机制建设。四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进一步完善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为辅,社会化救援力量和广大民众参与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市建有市级以上专业应急救援队5支、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22支,从单一灾种救援向综合性救援转变,从区域性救援向跨区域救援转变。五是应急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提升。应急管理共建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推进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数字化平台建设,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达到24家。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六是事故预防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洗楼”式排查见底行动为主线,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全市范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以每年20%以上的幅度下降,“预防为主”效果初显,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预防双重防范体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问题和挑战

“十四五”期间,我市自然灾害频繁、影响范围广,突发性强的基本市情不会改变。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大量存在,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还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

1. 应急能力建设与总体要求不相匹配。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和企业之间职能交叉,缺乏更加有效的联动与协调,应急能力建设不平衡,资源分散、制约应急反应的整体能力与综合效能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2.安全风险管控与防范要求存在差距。在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强化预防、准备、处置、评估、改进和缓解等各个阶段实施关口前移、风险管控,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对重大风险精准防控,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着水平不高、管控不力、能力不足的差距。

3. 应急工作协调与机制建设有待提升。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沟通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协调指挥职能,理顺应急处置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有序开展,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4. 应急数字赋能与应急反应有待加强。在全面推进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和网络建设,在现有指挥平台可视化建设基础上,向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数字赋能,提高风险感知的灵敏度、风险研判的准确度以及应急反应的及时度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5.应急队伍建设与灾害救援缺乏整合。在不断完善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消防救援、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社会化救援力量、军地融合和民众广泛参与等多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还缺乏深度整合和整体谋划。

(三)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市正处在区域战略地位持续彰显期、生态红利加速释放期和高质量赶超发展奋力蝶变期。区位便捷、生态优美、文化深厚、城乡协调、社会和谐、安全发展等叠加优势将不断凸显,将为我市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理论指引。我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抢险救援等各项应急管理事业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二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对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确立了崭新的治理理念;三是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数字赋能加速推进,智能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为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探索“扁平化”组织指挥体系、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体系。符合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正加快形成。四是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加强。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通过提质增效、淘汰落后、科技强安,实现从政府的单向管理走向多元主体的协同共治已成为共识。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省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坚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发展和改革两大任务入手,突出重点,超前谋划,强化基础,健全机制,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湖花园城市建设新征程,谱写新时代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四个宁可”的要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坚持以落实风险防控为主旨、防抗救相结合,以精准治理为核心,突出完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机制。加强风险分析、识别和评估、强化监测和预警、提升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预防和应急处置,全面提高精准治理的能力。

坚持责任落实、社会共治。进一步完善责任责权落实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技术、信用等手段,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加强社会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建设,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坚持改革创新、数字赋能。依据法律法规,切实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创新,加强科技化成果运用,利用科技手段和现代化数字技术,更好发挥数字化改革的牵引作用。全面提升应急指挥上通下联,高效智能系统建设,着力破解制约应急管理的问题和瓶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

展望2035,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代化,聚焦2025总体目标,形成统一领导、结构合理、精密智控、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防范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现代化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紧紧围绕“1810”(一个目标、八大任务、十项重大工程)“十四五”应急管理总体工作,采取多种有力措施,确保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应急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应急能力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形势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机制不断健全,技术手段不断创新,满足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预防预警、监测管控、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的任务和需要。

2. 分类目标

——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按照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体系的要求,不断优化职能配置、完善市、区县和乡镇(街道)应急机构设置。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条件,不断提高应急智能化、综治化水平。全市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率达到100%。

——进一步提升防范防治能力。以化解重大风险、控制各类事故为目标,充分运用精密智控手段和各种先进科技技术,建立完善全灾种、全链条的灾害风险早期识别、综合监测和预报、预测、预警能力,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现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双下降”,努力确保不发生渔业船舶和火灾死亡事故。

——进一步加强防灾救灾能力。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应急技术装备条件,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大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不断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切实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和灾害救助能力。全市防灾减灾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配套建设的软硬件建设基本满足灾害救援救助的需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时间小于10个小时。

——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推进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强化消防综合救援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社会化救援力量、军地融合和民众广泛参与等多种应急救援队伍深度整合,构建符合各地实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达到0.5‰,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配备率达到100%。

——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水平。不断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充分发挥先进适用技术、数字化、信息化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综合治理水平。应急管理数字化水平,防灾减灾智慧化载体,应急救援一体化能力,达到省级先进水平。

专栏 1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领域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基数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防范防治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02

下降 35%

约束性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84

下降 35%

约束性

3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27

下降 50%

约束性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25

下降 25%

约束性

5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

控制在1起

约束性

6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2.41

下降 25%

约束性

7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0.1

控制在   0.36 以内

约束性

8

应急救援

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


90%

预期性

9

森林火灾监测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0

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县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配备率


100%

预期性

11

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市总人口的比例


0.5

预期性

12

应急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


>1‰

预期性

13

社会救援力量红十字救护员取证率


95%

预期性

14

减灾

救灾

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


100%

预期性

15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时间


<10小时

预期性

16

森林火灾受害率


0.8‰

预期性

17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 比例

<0.9%

预期性

18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

<1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 健全市区县应急管理体系模式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市、区县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总指挥部及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建设,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完善运行规则,统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 提升各级各部门应急协调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各类议事机制和协调机构,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安委会“1+X”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安委办、防指办等议事协调机构实体化运行,进一步发挥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和分类管理职能,提升协同管理机制和应急协调能力。

3. 厘清行业部门应急管理职能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切实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担当,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应急管理不留死角。

4. 强化各级各部门应急责任考核

不断推进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应急管理,消除监管盲区。统筹推进行业部门进一步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事故灾难防范责任,将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

5. 加快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力量建设

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应急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21年底前,出台乡镇(街道)应急中心规范化、标准化文件,明确应急中心人员基本配置。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乡镇(街道)应急中心建设。着力解决基层乡镇(街道)基础力量薄弱的现状和应急管理深层次矛盾、推进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任务,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纵向到底。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城乡社区灾害信息员队伍稳定。

(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建设

1.整合提升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整合提升消防、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通信、网络、视频、监控、会商、远程指挥、图像采集等系统,搭建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立上下对接、纵横联系、信息共享、统一高效的现代化应急指挥系统。以数字赋能基层防汛能力提升为手段,着力推进防汛防台体系“5+1”(组织责任网、风险防控网、抢险救援网、灾后恢复网、运行保障网+数字化平台)标准化建设。实施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多部门、多层级资源共享。

2. 完善应急信息统筹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功能的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实现上下级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发布,推进各职能部门平台信息共建共享,与党委政府紧急信息报送全面融合。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建立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 完善应急风险预警系统建设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完善重大气象灾害综合观测和预警预报系统、江河流域及大中型水库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农林重大有害生物预警预报系统、高火险和高风险行业预警预报系统,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预警信息时效性、覆盖面和准确率。

4. 完善研判会商评估机制建设

构建行业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等多方参与的研判会商平台,完善工作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研判,及时预测趋势、研判风险。建立健全重大灾害事故复盘评估机制,针对灾害事故等级分级分类开展调查评估。推进从政策、制度、标准、技术等深层次整改提升,切实增强灾害事故科学防控能力。

5. 加大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统筹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金,加大防灾减灾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各级政府应急资金投入机制,建立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灾害管理体制,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财政应急保障效率。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应急体系项目建设。

(三)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1. 完善风险研判评估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

围绕风险防控各环节,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及应急救援统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与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壮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制度和技术方法体系。探索建立区域与基层社区综合减灾能力的社会化评估机制。深入推进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双重防控机制建设,完善风险研判制度,构建综合研判和专业研判联动会商机制。扎实开展各行业领域综合风险评估,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动态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常普常新机制,动态识别更新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形成支撑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制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三张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加强普查数据管理和应用,推进灾害风险精准治理。扎实开展企业风险普查,完善专业化事故灾难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体系和常态化自然灾害风险管控体系建设。

2.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围绕城市运行过程交通繁忙、人群聚集出现的随机性、动态性和复杂性以及突发事件偶发、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公共安全综合风险评估。全面构建立体化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强化安全事件的先期风险辨识、评估和动态管理,深入开展研判预警。加快推进旧城改造,努力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不断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试点重点区域危险货物车辆集中停车场建设,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精密智控。

3.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安全准入,强化高危行业工艺、技术、设备、材料安全准入标准。市、区县、乡镇(街道)进一步制定高风险行业、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严格产业园区空间和安全准入条件。从严审批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论证和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加强危险工艺安全风险评估和重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升级换代以及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淘汰。

4.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快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升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快形成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协同推进发展格局。推进绿色智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推动实施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推进高危行业产业集群智能化改造。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标准化创建、复评、退出机制,到 2025 年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到 100%。

5. 进一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查处、技术改造、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全方位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高危领域专项治理,加强航空安全管理,强化隐患闭环管理,落实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强制退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专栏 2: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内容

1.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根据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要求,提升现有化工园区(集聚区)安全管理水平,出台《加快推进我市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工作意见》,及时开展《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修编,不断推进化工园区提档升级。长兴县试点城南化工园区示范园区建设,德清县莫干山高新区生物医药(化工)集中区和南浔区和孚镇化工集中区达到合格园区建设标准,南太湖新区试点生物医药化工区建设。搭建化工园区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云平台,迭代升级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实现危化品全链条安全风险 100%线上精准智控。建立完善危化品产生、收集、储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

2. 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专项整治。推进小微企业消防、违建、场地、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基础性综合整治。建立安全生产数字化平台,深化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强化矿山源头安全管控,严格矿山安全生产许可。继续深入推进“三场所、三企业(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3. 消防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火灾风险个性化整治、城乡火灾防控基层基础、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等 5 项治理行动。有效推进“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建设,实施消防安全素养提升工程。

4.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和事故深度倒查追究制度。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多发路段和重点乡镇挂牌治理,落实“两客一危一货(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及货运车辆)”等重点车辆动态隐患清零工作机制。保持路面严管高压态势,严查严处酒驾毒驾、“三超一疲劳”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与事故关联度高的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农村公路“千灯万带”工程和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智能化提升行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技术,加快建成智慧交管“小脑”推进“城市大脑”和“情指勤督”一体化警务机制建设。加强大队、中队两级数字警务室建设,构建“小脑+手脚”的快速反应机制,实现精确预警、精确控制、精确防范、精确打击、精确指挥、精确处置。

5. 交通运输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整治机制。进一步淘汰低安全水平车辆、船舶,推广应用防碰撞等智能设备。充分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手段,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联控机制,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联控平台效能。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深入推进第三方动态评价和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货运车辆源头装载治理,杜绝装载不规范货车出门上路以及强化过境非法运输客运车辆监管联控。完善水上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加大标准化推进力度,实现全航区港口码头标准化全覆盖。继续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严肃查处非客船搭客和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6. 城市建设专项整治。推进城市建设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源头管控。整合提升智慧工地监控指挥中心及其子平台建设,整合包括安全监管、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标准等为重点的动态监管、信息传递及监测预警管理控制系统建设。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道路桥隧、地下供排水管网及易涝点、城乡房屋安全等风险排查整治。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的危大工程管控。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砂浆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以“五色工地”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体系、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加强城市燃气管线事故模拟及安全规划技术应用,推进CCTV地下管网检测、北斗卫星信息采集与勘测定位系统等新技术的应用。推进瓶装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销售实名制管控力度,大力推广燃气消防报警装置的普及安装,开展年久失修和存在安全隐患管网的升级改造。

7.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四园一点(省级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四园一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村级工业集聚点企业向小微企业园、乡镇工业园等规范平台集聚,实现园区安全发展。全面推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加强高风险园区安全管控,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安全基础。

8. 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加强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强化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重点监管,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严格环保设施“三同时”安全措施的落实,探索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和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环保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废物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建立危化品运输车辆等信息平台,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收贮城市放射性废物保障机制,不断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9.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设备等“四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应用“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化水平,实施特种设备数字化监管和安全风险隐患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10.旅游新业态专项治理。探索文化旅游“整体智治”,推进智慧文旅数字平台建设,强化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与创新应用。深入推行旅游“新业态”多部门全过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协同高效、智能监管的新型治理体系。

6. 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灾害防护体系建设

加快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测绘地理信息、农业、林业等灾害地面监测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风险评估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显著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推进全市河湖港汊、水库堤防,城乡排水管网等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推进林业防护体系,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落实城乡生命线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和水利、通信、供水、供气、危旧房等关键基础设施灾害防护体系建设。加快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到 2025 年全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 100%。健全恢复重建工作机制,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健全灾情核查评估、灾害救助资金预拨和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等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设立灾害救助基金。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捐赠和募捐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四)推进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1. 加强应急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

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出台符合本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地方立法意见收集和处理程序,增强地方法规制度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制订“十四五”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各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各类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标准制定修订。聚焦应急管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严于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提升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专栏 3: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准制修订任务

1.安全管理、风险隐患识别评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安全生产类标准;

2.基层防汛防台建设、应急救援、应急队伍及装备设施配备、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等减灾救灾类标准;

3.应急标志标识、应急平台、应急通信、预警信息发布等综合性应急管理类标准。

2. 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根据部门职责和机构调整变化,制订完善市、区县和乡镇(街道)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建设,编制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和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推进预案数字化建设,加强预案规范管理,完善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网上备案、核查公布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网上报送和抽查系统。

3. 深化应急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要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推进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实现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与区县级部门的执法事项。强化执法监督,统一应急管理执法目录,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 扎实有效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推动综合执法向远程执法、移动执法和非现场执法转变。统一推广使用“行政检查+处罚办案系统”,根据上级要求,将综合执法检查和办案系统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托“浙政钉”打通用户体系和业务应用,实时汇聚行政执法检查和办案数据,综合运用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实施联合惩戒。

5. 强化监管执法力量和物资保障

落实和优化基层应急管理执法力量、执法机构人员配置,加强执法装备和车辆配置,到2021 年底,基层执法装备和应急器材规范配备率达到 100%。落实财政保障,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到2022 年,执法队伍中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 90%。

6. 健全事故调查处理评估机制

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办法,规范事故调查评估程序、要求和标准。健全事故调查第三方技术分析机制,推进专业机构建设,提升事故调查评估专业化水平。到 2025年,实现对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全覆盖。深入开展事故分析,查找事故规律,发布统计报告、公布典型事故案例,指导推动事故防控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推动企业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公开道歉制度和警示学习制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措施。

(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 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网络建设

建立完善市、区县、行业部门和企业、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层次性,专业性和针对性,实现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应对“全灾种、大应急”转变。优化整合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的专兼职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化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编织四级“应急救援防护网”。建立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联防联控应急救援机制。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市辖范围内航空应急救援临时起降点建设。

2. 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及时理顺和完善以消防救援为主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职责,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地震等方面的抢险救灾能力、不断提高其综合性、专业化救援水平。及时补充招募合同制救援队员,确保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数量充足,队伍稳定。

3. 加强重点区域应急队伍建设

针对我市重点乡镇和化工园区(集聚区)等需要重点防范的特点,加强对重点乡镇、化工园区(集聚区)应急队伍建设。重点乡镇在确保消防人员满员的基础上,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义务志愿者和农村消防志愿队建设。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加快整合消防综合应急队和森林消防中队,建立区域森林防火和化工园区(集聚区)专业救援应急队伍,重点加强在化学事故、森林防火处置等方面的力量,实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长兴县建设集应急救援、应急集训、应急演练为一体的综合性应急基地。

4. 完善行业部门应急队伍建设

市各有关行业部门应根据自身应急管理的特点,有针对性组建兼职应急队伍,以确保行业领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时及时、有效应对。行业部门重点建设的兼职应急队伍包括:防汛抗旱应急队伍、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队伍、环境事故应急队伍、水上事故应急队伍、特种设备事故专业队伍、燃气事故应急队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队伍、建筑施工应急队伍、卫生防疫应急队伍等。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各种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5. 加强企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

根据全市应急防范工作的要求,推进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大型商场、主要旅游景点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5人以上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切实发挥基层应急队伍在隐患监控、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灾后重建中的作用。

6. 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大对社会救援力量的支持引导力度,将社会救援力量作为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主动做好衔接沟通工作。将全市社会救援力量列入应急救援系统加强管理,实现政社联动、形成救援合力。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规范有序参与抢险救灾行动。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完善社会物资、救援人员、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补助机制,加大对社会化应急组织的扶持力度。到 2025 年,应急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力争达到 1‰以上;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救护能力,红十字救护员取证率达到 95%以上。

7. 完善救援协同联动机制建设

强化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和军地协同。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和军队、武警的力量,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同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健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区域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跨区域协同演练。加强信息通报与共享。健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联动平台建设,重点加强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在灾害预报预警、灾情动态、救灾需求、救援进展等方面强化协同。

专栏 4:区域协同机制建设重点举措

1.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根据省布局,健全市际边界区域协同响应、应急救援力量增援调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管控、安全生产执法联动、防汛防台抗旱合作、重特大关联事故灾害信息共享、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应急管理数字化协同等机制。到 2022 年,建成长三角区域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救援物资、高级别专家共享数据库。

2.德清县:建立杭州绕城西线重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协同救援联系机制。

3.安吉县:建立省际森林防火协同救援机制。

4.长兴县、吴兴区、南太湖:健全环太湖自然灾害、旅游突发事件协同救援机制。

8. 加强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物资、应急通信、救援装备和应急物流保障。出台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建设市三县三区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强化应急物资政策保障,完善重要应急物资产品动态目录和政府补贴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协议储备更新、轮换的财政补偿和核销政策。设立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专项扶持资金。完善灾害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管理办法,优化紧急采购流程。根据省统一部署,加强通信资源建设,提升区域通信网络保障能力。完善省级应急通信专业应急保障队伍装备配置,支持基层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构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依托应急救援中心,分类储备安全生产、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灾害救援所需装备。按照多灾种、全链条应急救援需求配备无人机、探测雷达、激光扫描仪、特种作业机器人等特种应急救援设备。完善紧急运输网络,加强公路、水运、铁路、民航、邮政快递等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实行各类应急物资、医护及救援人员战时优先编组、紧急投送,免费通行、优先放行,确保应急运输高效畅通。

(六)推进应急数字赋能建设

1. 加快应急信息基础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数字化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实际,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加快建设数字化赋能的应急指挥信息网、卫星通、370MHz窄带集群无线通信网、短波通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融合通信调度平台。建成覆盖灾害事故、管理对象、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综合数据库。

2. 深化智慧应急数字化应用

推进数字化相关业务和数字化系统的综合集成,拓展一体化、智能化、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迭代自然灾害“浙江安全码”应用场景,深化模型应用,提升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整合安全生产相关数据,构建企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精准管控。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数据库,动态汇聚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及日常检查、执法、隐患治理等数据,定期发布安全生产管控力指数,精准评价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态势和成效。

3. 推进应急管理技术研发

推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领域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推进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完善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根据省统一部署,加快建设应急管理领域重点实验室、创新载体、创新产业服务综合体。加强应急管理决策咨询队伍建设,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研究机构,建设应急管理高端智库。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科技支撑机构建设,到 2025 年市扶持设立不少于 2 家技术支撑机构。加大安全(应急)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金融机构加大对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和应急装备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到 2025 年,培育2 个以上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安全(应急)产业骨干企业。

专栏 5:应急管理科技重点研究计划

1. 自然灾害领域。加强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和小流域山洪监测预警、多灾种复合链灾害综合风险防控等自然灾害防御关键技术、装备应用。

2. 安全生产领域。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危化品全生命周期风险防控、化工园区事故灾难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援、建设工程安全监测预警等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应用。

3. 城市安全领域。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超高层建筑火灾监测预警与灭火救援、城市地下隧道交通安全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保障等公共安全关键技术、装备应用。

4. 健全应急科技发展机制

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硕士点、博士点流动站建设工作,支持湖州学院设立应急管理学科。加大应急管理人才培养,在应急学科设立、高端人才培养、专业技能提升等方面给予政策与资金支持。健全应急管理领域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的市场激励和政府补助机制,加大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应急科技创新上的政策扶持强度。构建应急管理领域科技评价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及科研机构在市内设立应急研发中心,与本地企业开展科技交流,推动创新成果落地转化。

(七)加强社会共治体系建设

1. 加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

完善应急安全科普宣传教育保障机制,推动应急安全知识宣传和科学普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开发建设应急科普教材、读物、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应急管理公众教育系列产品,全面提升安全文化素养。继续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每年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区建设不少于5个,省级不少于8个。利用新媒体、虚拟社区、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将防灾减灾教育资源纳入数字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应急知识科普库、网上应急科普平台和应急虚拟体验馆,提升宣传覆盖面。实现全市重点企业、农村文化礼堂、应急避难所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防汛防台等宣传全覆盖。建设面向公众的培训演练和自救互救体验馆,到2022 年,全市建成 50 个应急(安全)体验馆、100个消防体验站。

2. 扎实推进企业员工安全素养提升

深入开展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员工安全技能,实现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三场所三企业、工贸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全覆盖。强化安全班组建设,积极参与“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深入实施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工程,推进全员培训,严格新员工上岗培训,提升培训针对性、专业性,到 2025 年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 50%以上。

3. 完善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

加大安全生产责任险统筹推进力度,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服务机制。依法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鼓励引导机械制造、纺织轻工等行业企业参与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加快推广巨灾保险试点应用,推动有条件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巨灾保险制度试点建设,到 2025 年实现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全覆盖。完善自然灾害领域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信用评价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

4. 完善社会化服务推进机制

完善社会化服务制度,拓展政府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服务种类,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专业机构等积极参与社会化服务。拓展社会化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行业互助、企业自助、“保险+服务+科技”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专家工作站、企业互助平台、安全生产体检站等参与基层社会共治管理新模式,协助企业解决生产或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难题。完善政府购买检测认证服务制度,推进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到 2025 年,全市培育不少于 5个高水平社会化服务机构。推进技术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全过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依托平台加强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健全考核评价和惩戒淘汰机制,引导技术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八)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1. 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组建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基层应急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站建设,配备专职工作力量,强化区县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的协作配合;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力量建设,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在党员干部中择优配备应急管理员。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立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出台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健全科学考评机制,落实组织管理、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机制、能力保障等要求。

2. 强化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

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四平台,健全普通网格管理机制和专属网格管理机制,强化工业功能区网格专业化建设。选强配齐安全生产网格员队伍,将防汛防台、自然灾害风险排查纳入网格管理日常重要职责。切实发挥网格员作用,提升应急管理网格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网格员信息终端使用,完善考核办法和考评实施细则,提升工作效能。

3. 加强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

全面推行应急管理工作导师制度,强化干部队伍传帮带作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开展年轻干部调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事业后备人才储备。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干部轮训制度,实施三年干部轮训行动。全市应急管理干部综合应急业务培训、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复训、专业领域业务培训 100%。加快建设一批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到 2025 年建设 1个以上省级应急管理培训基地,6个以上市级应急管理培训基地。

4. 推进激励保障体系建设

落实奖励制度,健全面向基层的职业荣誉体系和奖励制度,对重大行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及时记功奖励。常态组织“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表彰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应急管理干部职工。注重在应急管理干部职工中推荐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社会荣誉。完善优恤优待政策,对在处置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中致残、死亡的人员,参照烈士确定待遇。

5. 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加大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中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用,将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结果纳入政府对本级部门的绩效考评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将应急管理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建立动态评价指数,完善应急管理考核清单,构建应急管理动态考核系统,强化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工作过程性成效的量化监督。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容错免责情形以及不适用容错免责的负面清单,推动建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机制。

四、重点项目(工程)

(一)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整合消防、水利、林业、国土、应急等部门通信、网络、视频、监控、会商、远程指挥、图像采集等系统,搭建上接省级政府和部门、下连区县政府和部门,具有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施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多部门、多层级资源共享。建立上下对接、纵横联系、信息共享、统一高效的现代化应急指挥管理系统。

(二)监测预警感知系统建设项目

包括城市安全风险大数据中心和城市安全风险感知系统。主要建设基础数据库、监测数据库、风险隐患数据库、承灾体数据库、应急资源数据库、模型库、预案库、案例库、知识库、交换共享库和元数据库等。接入汇聚湖州城市数字大脑提供的气象、水利、住建、交通等重点部门及燃气、水务等重点企业的风险监测信息,实现台风(防汛)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及生产安全等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清洗、入库及城市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展示。搭建城市安全风险感知网络的框架体系,形成重点覆盖的感知网络。

(三)风险辨识评估系统建设项目

针对我市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脆弱性目标、应急救援力量等实际情况,实现全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中自然灾害、城市工业企业、城市公共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各领域风险等级和区域的可视化展示和对各类风险隐患的信息化管理。搭建数字化风险普查信息化系统,拓展“安全码”场景运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四色图”,建立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网上备案、核查及公布系统以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网上报送和抽查系统建设。

(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项目

构建系统性、现代化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深化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发布城市安全风险白皮书,全面构建立体化的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精密智控。到2023年,全市所有区县达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到2025年,全市达到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力争达到国家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标准。

(五)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

主要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项目建设,到2022年,列入省级化工园区(集聚区)的园区完成不少于10人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到2025年,所有化工园区(集聚区)建立规范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兼职救援队伍装备项目建设,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项目等建设。

(六)基层应急救援服务站建设项目

在全市事故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建设50个综合应急救援服务站,按标准落实用房和装备、人员配置。综合应急管理服务站由各乡镇落实,每个站点原则上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在装备保障方面,每个服务站需达到“十二有”。服务站建设和装备配置经费由政府财政承担。

(七)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

根据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不同特点,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大领域专家库,结合不同应急救援领域特点,分门别类设置专家组,形成覆盖多门类、多专业、多领域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体系。

(八)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建设

采用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快统筹推进救灾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实现市区至少建成一个与本级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工作需求相匹配现代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市级物资库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区(县)级物资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积极采用立体集成智能化物流系统,提升物资调拨出库时效。

(九)应急避难场所整合提升项目建设

对现有灾害避难所进行重新整合、提升和优化,根据不同应急灾害避难所特点,从规划布局、功能特点、服务半径、承载人数、防护距离、服务面积、逃生通道、安全措施、配套设施等方面进行重新评估,确定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应急灾害避难所。到2025年,全市完成50个重点应急避难所,100个标准应急避难所建设。

(十)应急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建设

与广播、电视、报刊等部门合作,建设多种形式的应急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增设应急知识课程,通过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各类应急知识培训、举办专题讲座和各类应急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推动运用VR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创新培训教育方式,优化课程设置。通过应急救援模拟实训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高危重点企业一线员工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应急技能。到2025年,完成1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机制、精心组织

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管理负总责,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的各类风险,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规划的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加强协调、各司其职

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形成合力,全力做好规划实施落实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推进本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努力实现应急管理各要素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把规划的实施与日常监管、预防预警、风险辨识、隐患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协同推进。

(三)跟踪督查、考核评估

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突出工作过程和结果量化,将规划实施进展完成情况纳入对部门、属地年终责任制考核内容,制定明确的考核办法,跟踪督查。加强各级专项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管理,2023 年组织完成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 年完成规划实施成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责任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并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

(四)加大投入、提升服务

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指、应急救援、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领域重点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层应急体系保障、科学研究、装备配备、人才培养、数字化建设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经费投入。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提升应急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