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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新增电子缴税业务在湖落地
发布时间:2021-09-28 09:17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为了让纳税人更好地享受数字化改革红利,提升电子缴税效率,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联合税务部门积极落实国家“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部署行动,深入推进纳税“精细服务”——银行端查询缴纳业务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2家商业银行支持银行端查询缴纳业务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极大地提升了办税便利度。

  我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土地出让权成功,按照合同约定和非税收入缴款规定,保证金由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代申报,剩余出让金自行申报及选择缴款方式。税务部门在资规部门代申报完成后,在税务前台选择银行端缴款方式,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资规部门持银行端查缴凭证,至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柜台或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缴款。缴款成功则银行提供付款回单。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至税务前台,或通过电子税务局转开《税收完税证明》。

  银行端查询缴纳业务开通使用后,纳税人缴费人仅需在网上银行或银行网点查询缴款即可完成,打通了业务壁垒,不需要签三方协议便可足不出户完成税款缴纳。

  某外来建筑企业,其开户行是上海的一家银行,经营地是德清县,在湖州范围内无银行账户。企业发生外来建筑预缴开票业务,其在电子税务局完成项目申报,发起代开发票请求,完成相关预缴申报后,产生应缴税款10万元。企业在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跨区域纳税人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功能,签订三方协议。开户行选择上海开户行,税务机关选择经营地税务机关德清县税务局,清算行根据银行行别及经营地,自动带出上海该银行对应德清县国库的清算行。企业在电子税务局保存协议,打印两份协议至银行柜面签约。银行柜面完成签约后,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发起协议验证,验证成功。企业选择签约成功的协议发起实时扣款,完成税款缴纳。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是针对纳税人跨省经营业务需要,通过强化税务部门、国库和商业银行系统的信息交换,签订三方协议,利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将税款从经营地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跨省缴入经营地国库。”市人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这一创新举措让信息“跑路”代替纳税人“跑腿”,彻底解决了异地企业税款缴纳入库环节多、手续烦、耗时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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