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奶奶今年73岁,退休后原本一直跟儿子儿媳住在长兴泗安镇上,帮子女带孩子做饭。
几年前,孙子孙女都上了大学,许奶奶就搬回了乡下居住。之后,每天养花遛狗,打理院内的小菜园,许奶奶的生活乐得其所。
前些日子,许奶奶见自家菜园内的丝瓜长得非常好,就想着摘些给孩子们送去,结果刚下公交车没走几步,许奶奶就被路边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的小吴撞倒。
小吴立即打车将许奶奶送去了附近医院,经诊断,许奶奶为轻微腰椎骨折。当时,小吴在医院付掉了全部治疗费、住院费等,并表示自己接下来也会对许奶奶进行赔偿。
现在许奶奶已经出院回家,由于年纪大,身体恢复会很慢,需长时间在床上躺着休养,儿媳唐阿姨也因此一直请假照顾许奶奶,耽误了不少工作。
为此,唐阿姨找到本报“法律帮帮团”栏目向律师求助,咨询在这种情况下,小吴应该赔偿哪些费用?
律师解读:
浙江广诚律师事务所
秦丹芬律师
近年来,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时有发生,那么,退休老人出车祸后应该有哪些赔偿呢?
对此,《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一般情况下,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被侵权人伤情严重、造成残疾的,侵权人还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一般而言,车祸骨折都会存在伤残级别,如果鉴定出伤残等级,可以得到到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赔偿。而伤残鉴定是根据功能丧失多少来鉴定,如果老人的骨折在经过治疗后功能完全恢复,是不能评伤残的。
在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下,赔偿项目一般只有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等。
在这些赔偿费用中,由于许奶奶早已超过退休年龄,且实际上也不在工作,因此不存在误工费损失。对于其余损失,许奶奶的家人可根据小吴的过错程度以及实际产生的损失要求他承担相应的责任,平时应注意保留相关票据、病历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