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声音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湖州  >  高层声音
环境资源审判护航美丽中国建设
发布时间:2022-10-10 15:14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介绍了“破产重整案中设置‘环保承诺’投资条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收录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等具有湖州元素的经验做法、经典判例。
  据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浙江新天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中设置“环保承诺”作为投资人参选前提条件,要求投资人签署《环境保护承诺书》并围绕绿色经营理念制作重整投资方案,将绿色低碳经营相关要求作为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努力招募有能力确保企业绿色转型的合格投资者。新天龙公司主要从事棉、化纤印染精加工业务。现在企业资金链断裂,严重资不抵债。经债权人申请,湖州中院于2020年7月8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并在清算程序中提前招募意向投资人,于2021年5月7日裁定该公司转入重整程序。
  用案例这一世界各国均“听得懂的语言”,向世界展示中国环境司法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专门设立中国环境司法板块,收录两批20件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和4部年度报告。德清法院一审审理的《德清明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祁尔明污染环境案》作为第二批10件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之一,于2021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收录。
  据介绍,《德清明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祁尔明污染环境案》系全国首例因违法使用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被判处实刑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该案明确表明人民法院严厉打击ODS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体现了司法机关坚定维护全球臭氧层保护成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