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委政法委近日联合县人民法院发布诉源治理指标体系,创新设置量化考核指标,对乡镇(街道、园区)的诉源治理工作进行赋分考核。
据悉,“诉源治理指标体系”重点围绕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和机制保障三大指标展开,设置矛盾纠纷漏排数、矛盾纠纷调解及时响应率、调解案件成功率、专职调解员配备数等14个具体考核细则。各项指标标准明确,均设置相应扣分项,同时针对示范“共享法庭”建设等还设置了加分项。
“今年以来,长兴县乡村三级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站)及各行业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821起,同比上升62.6%,社会治理的重心进一步向基层下移。”县委政法委表示,近年来,长兴县不断构建多元化、递进式的分层化解体系,大量细小但又事关群众切身感受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在源头。然而,在这一基础上怎样实现矛盾纠纷排查从各家“多本账”到全县“一本账”?怎样压实责任充分激发各方解纷力量?该县坚持党委领导,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谋划一整套精准化、可视化、闭环式的量化指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60%纠纷化解于村居社区、30%纠纷化解于乡镇、10%化解在县区”的工作要求。
围绕指标体系的建立,长兴法院即将上线运行“诉源治理指标数字应用驾驶舱”,通过数字赋能,直观、多维度地展示各乡镇(街道、园区)的诉源治理数据。同时做到矛盾纠纷风险动态预警、类案预警、指数预警,从数据归集、辅助决策、考核督办等方面牵引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