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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能人员生活更有尊严
发布时间:2022-11-24 08:46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昨天下午,湖州朗高护理院里,一项特殊的评估正围绕着这里的重度失能老人们展开。通过检查评估,凡是符合条件的就有机会通过长期护理保险申请长期护理服务。据悉,在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指导下,吴兴区探索推出长期护理保险,2023年1月1日起将正式开始实施,前期重度失能人员评估工作已于昨日启动。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记者了解到,这是为长期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员(以下简称重度失能人员)提供生活护理和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此次吴兴区将该区(含南太湖新区)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全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实行职工和居民统一筹资标准,2023年保费标准为90元/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则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保费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的现金支付。参保后,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自作出评估结论次月起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形式有居家护理和机构护理两种,护理服务项目包括清洁卫生、营养摄取、移动舒适和安全护理、用药指导等6个部分共计43项生活照料服务项目,以及包括鼻饲管置管、灌肠、导尿(女性)、造口护理、留置尿管护理、吸痰护理等33项的医疗护理服务项目。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这是众多失能人员家庭共同面临的现状。据吴兴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妍介绍,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的大背景下,吴兴区长期护理保险的推出,正是对家庭养护需求的回应,为多种居家照护选择提供了服务及费用保障,让更多失能人员过上体面、有尊严的生活。
  据介绍,符合待遇享受标准的人员,发生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费等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标准,实行每床日护理服务项目管理,重度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护理服务形式,享受相应待遇。其中,居家护理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500元/月,支付比例80%;机构护理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3000元/月,支付比例70%。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吴兴区针对纳入特困、低保、低边范围的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计生失独家庭等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将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政策按规定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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