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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2-03-15 15:13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和使用对于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快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率先打造“无差别城乡”,率先探索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和具体实践,是我市建材建筑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持续开展清洁化生产,主动适应建筑产业化发展趋势,推动行业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发展,特编制《湖州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四五”发展规划》。

规划期限:

2020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6.《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7.《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十四五”规划》;

8.《关于转发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0981号);

9.《关于下发<关于加快发展预拌砂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4137号);

10.《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商务发〔2014140号);

11.《关于加快发展预拌砂浆的实施办法》(浙商务联发〔201555号);

12.《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687号);

13.《关于深化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8108号)

14.《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18号)

15.《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

16.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850号);

17.《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9127号)

18.《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规划纲要(2020-2035年)》;

19.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0.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1.《湖州市关于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联动发展试点城市的总体方案》。

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市着力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科学发展,连续10年获评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优秀单位”,较好完成了“十三五”规划期间各项任务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城市化和建筑工业现代化做出重要贡献。

1.散装水泥推广力度持续增大。“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散装水泥供应总量达6780万吨,年均供应量达1356万吨,年均增幅7.1%,累计供应量占全省的比重达13.1%。水泥散装率由2015年的86.8%上升至2020年的91.5%,超出全省平均7.4个百分点,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1-1“十三五”时期湖州市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散装

2.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创历史新高。十三五期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总数达到41家,其中36家投产,5家在建,全市预拌混凝土供应总量达到8242万立方米,年均预拌混凝土供应量预计达到1648万立方米,较期间增加846立方米,其中2020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2293万立方米,创造历史最高纪录。预拌混凝土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升级,生产效率大幅提升,为太湖龙之梦、吉利汽车、湖浔大道、湖山大道等全市“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1-2“十三五”时期湖州预拌混凝土供应量

3.预拌砂浆持续稳定发展。成为全省首个实现乡镇砂浆“禁现”全覆盖、出台砂浆“禁现”细则、将砂浆“禁现”工作列入“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中的城市。“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13家预拌干混砂浆企业,累计预拌砂浆供应总量765万吨,预拌砂浆使用率达76.5%。预拌砂浆机械化施工稳步推进,年平均砂浆机械化施工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特种砂浆及家装砂浆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

1-3“十三五”时期湖州预拌砂浆供应量

4.农村发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开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下乡活动,着力培育农村散装水泥物流配送体系,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向农村推广应用,将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向乡镇中心拓展,农村发散成为提高我市水泥散装率新的增长点。2020年,农村水泥散装率达到84.6%,稳居全省前列。

1-1 “十三五”规划设定各类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

指标

“十三五”规划目标

2020年完成

散装水泥供应总量(万吨)

6200

6780

散装水泥量率(%

87.5

91.5

预拌混凝土供应量(万吨)

4200

8242

预拌砂浆供应量(万吨)

490

765

5.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散装水泥行业监管平台扎实推进,建立全市统一监管平台。专用车辆加入省“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平台达到98.5%以上,卫星定位系统、右转弯盲区视频的安装率达到98%以上。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ERP信息管理系统安装率达到80%以上。2020年车辆超速263次,比上年减少988次,下降79.0%;出险757次,总次数列全省第8位;受伤73人,总人数列全省第7位,比上年减少36人,下降33.0%

6.绿色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基本全部完成清洁生产提升改造,完成率居全省前列。星级绿色工厂实现全覆盖,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被评为四星级绿色工厂,4家预拌砂浆企业被评为三星级绿色工厂节能减排综合效益显著,消减废水排放134.5万吨/年,消减污泥排放5.9万吨/年。持续推进低效企业整治,累计整治取缔82家无资质搅拌站。预拌砂浆企业在全省率先启动并全部完成“煤改气”工作。

(二)主要问题

1.一体化的统筹布局有待优化。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区域分布不均衡现象,部分地区存在服务盲区,如南浔区东南区域、安吉县西南区域缺少混凝土搅拌站布点。另外,各区县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服务范围有待进一步明晰,如湖盐线和孚菱湖双林区域建设4预拌混凝土企业,部分乡镇存在2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无序竞争现象,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和合理部署。

2.科学性的产能规划有待完善。规划产能与现状不尽匹配原先3方机的审批规划年产能为20万方,而实际年产能最高可达30万方。全市已建成的36家混凝土企业核定产能为1600万方,而实际年产能最高可达2800万方。

3.高质量的行业发展有待突破。伴随节能环保和产品质量标准的提升,部分企业的研发能力、机械化程度和制备工艺相对落后,难以满足当前市场对高新化产品的需求。企业清洁化生产技术有待提升,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渣未得到有效的循环利用,工业固废利用率较低。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天然砂石资源获取难度增大。

4.高效化的行业监管有待加强。全市存在部分没有资质的简易小型混凝土搅拌站、家庭作坊式砂浆生产点和非法无证的水泥中转库,其环保要求未达到行业标准,产品质量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影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对重点工程配套的临时搅拌站清洁化生产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专用车辆安全隐患依旧存在,协同监管的有效合力尚未形成

二、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预测

(一)宏观环境分析

1.扩大有效投资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为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我国的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扩大有效投资和促进消费来拉动。“十四五”时期,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将成为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国家将在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两新一重”领域加大投资布局。从中长期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仍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2.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导向,对行业发展提出新要求。我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理念已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我市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要持续加大水泥散装化,混凝土和砂浆预拌化等进程,建立更加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为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更大力量

3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全面深化,为行业发展开辟新空间。随着“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长三角各地市的开放合作将持续深化,有利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十四五”时期,区域一体化和都市圈经济将持续深化,对外开放的步伐将越迈越大,我市行业龙头企业可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参与区域市场布局,拓展发展空间。

4.全市活力迸发、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机遇期,为行业发展带来新支撑。“十四五”时期,是全市战略地位持续彰显、迈向高质量赶超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全市将大力推进市域生产力布局,全力推进南太湖新区长东未来城、南浔高铁新城等重点板块建设,启动建设“五谷丰登”生态创新谷、高校园区等重大创新平台。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将加速数字化、清洁化转型,为全市一系列重大战略、重大平台的实施与打造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行业发展趋势

1.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成为行业重要领域。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特高压、大数据中心、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不断提速,有望拉动行业实现新一轮的增长,投资空间和产出效益巨大。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仍是当前稳投资的主力军,水电燃热、交通仓储邮政、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等传统基建也仍有可为空间。“两新一重”建设的深入推进,将有效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加快发展。

2.新型建筑工业化进入加速推广期。住建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将进入加速推广期。预计到“十四五”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将达到40%,建筑单体装配比率等指标也将进一步提高。对行业而言,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和预制楼板等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将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混凝土构件以及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部件的工厂化生产将进一步实现标准化和规模化。

3.数字化绿色化推动行业转型发展。“十三五”以来,整个行业在监管方式数字化转型、生产管理的信息化手段应用、企业清洁化和绿色化生产等领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十四五”时期,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加大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生产和管理中的综合集成应用,全面提升行业的数字化和绿色化水平,加快实现行业转型升级。

(三)需求预测

结合我市“十三五”期间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和应用的实际情况和“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市对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需求。

1.经济社会发展总趋势

水泥需求量与国民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完成投资额密切相关。“十四五”期间是我市实现赶超发展的关键期、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速期和重大项目加速集聚期,预计我市GDP年均增速将保持在9.0%左右(名义增速),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将保持在12%左右(名义增速)。另外,伴随着我市老城区有机更新和新区扩容提质,房地产完成投资额与房屋施工面积将继续保持增长。

2.水泥需求量预测

综合分析我市水泥需求量与GDP年均增速、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关系,预计“十四五”期间水泥年均需求量约为2000万吨。20162020年,湖州市水泥散装率基本趋于稳定,预计“十四五”期间水泥散装率将保持在93%左右,散装水泥年均需求量约为1900万吨。

3.预拌混凝土需求量预测

根据GDP增速推算混凝土需求量,混凝土年均增速高于GDP年均增速,按混凝土增长率高于GDP7个百分点推算混凝土需求量,预计混凝土需求量4990万立方米左右。从水泥产量推算混凝土需求量,预拌混凝土使用的全部是散装水泥,“十四五”期间按照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水泥量约占全市水泥量的45%计算,并结合生产工艺分析,每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消耗325千克水泥,预计混凝土需求量3380万立方米左右。结合省“十四五”规划中湖州市的产能指标,预计2025我市预拌混凝土需求量达到4185万立方米左右。

4.预拌砂浆需求量预测

根据预拌砂浆使用量与房屋竣工面积和使用率的关系,预计“十四五”期间房屋建筑面积竣工面积年均在2000万平方米左右,砂浆使用量按年均增23%预测,预计预拌砂浆需求量为505万吨

三、“十四五”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不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州“照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条路走下去”“一定要把南太湖建设好”和“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重要指示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需求、集约环保”为要求,坚持实行“合理布局,总量适度,控点提质”的方针,着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模式,推动行业发展持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打造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标杆性行业,为全市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示范样本、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率先打造“无差别城乡”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体布局与统筹发展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需求、鼓励竞争、集约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推进行业布局的优化与调整,努力促进区域、城乡间协调发展,着力实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全面发展的产业新格局。

坚持服务保障与试点示范相结合。突出水泥行业保障性、基础性地位,全力支撑全市“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集约环保、智能升级的行业发展导向,注重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行业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坚持技术创新与转型提升相结合。大力引导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投入与规模应用,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服务载体,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探索行业结构调整新模式,着力实现以技术创新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坚持市场有效与政府有为相结合。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主导作用,有效促进行业优胜劣汰,强化政府在行业指导与监管的职责,通过政策激励等措施,进一步调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支持行业协会强化桥梁纽带和服务功能,合力推动行业提质升级。

(三)发展目标

2025年,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量进一步扩大,农村发散工作取得跨越式进展,行业整体清洁化生产水平达到新高度,数字化改造全面完成,水泥预制构件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

1.规模总量创新高。散装水泥年供应量达2100万吨左右,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93%以上,较2020年提高1.5个百分点,预拌混凝土年供应量达4185万立方米左右,预拌砂浆年供应量505吨左右,新增预拌混凝土企业12家,新增预拌砂浆企业8家。

2.创新能力稳提升。行业创新水平迈上新台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领域企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等载体建设实现新突破,争取设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科技创新平台省级1家、市级3家以上。

3.绿色低碳全覆盖。全市完成清洁化生产改造的企业比重达到100%,三星级以上绿色工厂实现全覆盖,国家级绿色工厂实现突破。创建省级预拌砂浆清洁生产示范项目3个。新能源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占比80%以上

4.质量安全高水准。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方针,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专用车辆加入省“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平台达到100%,专用车辆安全防护设备安装率达到100%

表3-1“十四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

2025

指标

属性

基础性指标

水泥散装率(%

91.5

93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供应量(万立方米)

2293

4185

预期性

预拌砂浆供应量(万吨)

216

505

预期性

特种砂浆推广应用(万吨)

10

50

预期性

创新生产

建立省级预拌砂浆清洁生产技术创新中心(个)

0

1

预期性

建立市级预拌砂浆清洁生产技术创新中心(个)

0

3

预期性

清洁生产

完成清洁化生产改造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比例(%

91.6

100

约束性

完成清洁化生产改造的预拌砂浆企业比例(%

100

约束性

省级预拌砂浆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个)

预期性

三星级绿色工厂(%

50

100

预期性

专用车辆新能源或国六占比(%

80

预期性

国五及以上安装远程车载监管终端联网率%

100

预期性

新增新能源专用车辆(台)


100

预期性

安全生产

加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管理平台企业比例(%

98.5

100

约束性

专用车辆安全防护设备安装率(%

100

预期性

专用车辆百万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运输量死亡率下降(%


10

预期性

四、优化产能布局

(一)产能布局调整的必要性

1.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以满足当地需求,服务保障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为主。伴随杭州、嘉兴等周边地市严格限制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产能及布点,导致周边地市来我市投资该行业的意愿愈加强烈,大量原材料进入和混凝土产品外运对我市环境卫生将构成较大威胁

2.满足行业产品特性的需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有很强的区域性和时效性,存储、运输和管理受到一定限制,预拌混凝土运输时间过长容易会影响施工质量,预拌砂浆运输时间过长容易产生离析。倘若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大小企业”一哄而上,行业的恶性竞争加剧,将导致环保、质量和安全生产等一系列问题。

3.落实行业管理的需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属于传统的资源消耗型行业,近年来上游原材料短缺问题日益凸现。同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材行业是我省“碳达峰、碳中和”重点推进行业,重在节约集约发展。

(二)科学设置行业准入门槛

各区县依法取缔土地使用不符合政策、项目建设不符合规划、清洁化生产不达标、无生产资质的企业。所有生产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行业规划、用地政策、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要求。根据区域发展需求,严格控制各区县水泥企业数量和产能规模,防止盲目扩张造成产能过剩。

专栏4-1预拌混凝土项目审批条件

1.新建项目原则上需要进入工业园区,并具备公路,码头等生产基础设施。园区外项目必须要利用合法闲置土地,且设置在远离生活区的工业园区,并具备公路,码头等生产基础设施,符合节能降耗标准,符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2.新建预拌混凝土项目年设计产能不低于60万立方米、不高于120万立方米。(以一台3方机年设计产能为30万立方米,一台4方机年设计产能为40万立方米,一台4.5方机年设计产能为45万立方米计)。新建预拌砂浆项目年设计产能不低于20万吨。

3.推进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产能核定,低于60万立方米的企业加快通过技改、扩建提高产能规模;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通过“混改”、企业兼并、联合重组,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4.各区县要依据阶段性产能利用和市场供求状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新建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上一年度产能利用率严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下一年度不得新上预拌混凝土。

(三)“十四五”期间产能布局安排

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能采取区域内适度控制,经“十四五”中期评估,结合市场供应情况及环保评估报告,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作适时调整。具体如下:

1.预拌混凝土行业

安排新增产能2500万立方米、新增企业12家。总规划产能4185万立方米,总企业数为53家(详见附件7):

1)吴兴区新增布点2家,新增产能320万立方米;

2)南浔区新增布点1家,新增产能400万立方米,重点解决区域内产能规范问题;

3)德清县新增布点3家,新增产能780万立方米,重点解决区域内产能规范问题;

4)长兴县不新增布点,新增产能170万立方米;

5)安吉县新增布点3家,新增产能300万立方米;

6)南太湖新区新增布点2家,新增产能200万立方米;

7)国有企业新增布点1家,新增产能330万立方米。(含正在建设的市城市集团2家企业的产能,新增市交通集团一个点,主要用于生产交通领域高标号和特种混凝土。)

2.预拌砂浆行业

安排新增产能210万吨、新增企业8家。总规划产能505万吨,总企业数为21家(详见附表8):

1)吴兴区新增布点2家,新增产能50万吨;

2)南浔区新增布点3家,新增产能60万吨;

3)德清县新增布点1家,新增产能30万吨,其中用于原有企业技改扩量10万吨;

4)长兴县不新增布点,不新增产能;

5)安吉县不新增布点新增产能20万吨,用于原有企业技改扩量

6)南太湖新区新增布点1家,新增产能30万吨;

7)国有企业新增布点1家,新增产能20万吨。目前不建设,根据全市砂浆需求情况再启动建设。

专栏4-2 预拌砂浆项目审批条件

1新建预拌砂浆项目原则上需要进入工业园区,并具备公路,码头等生产基础设施。园区外项目必须要利用合法闲置土地,且设置在远离生活区的工业园区,并具备公路,码头等生产基础设施,符合节能降耗标准,符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2)各区县要依据阶段性产能利用和市场供求状况,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新建和技改项目的实施。上一年度产能利用率严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下一年度不得新上预拌砂浆目。

3)未全部完成预拌砂浆行业清洁生产改造的区县不得新上预拌砂浆项目。

  五、主要任务

科学统一规划项目布局,有效统筹各区县发展潜力,推进行业绿色化生产和信息化建设,注重质量安全监管,加快龙头企业培育,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推进重点领域发展

“十四五”期间,持续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科学发展,积极培育水泥预制构件和装备制造业,进一步优化企业合理布局,推动行业绿色化高质量发展。

1散装水泥

根据我市及周边地区的水泥生产企业布局、地理区位条件和市场需求情况,加快散装水泥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畅通水泥商贸流通、中转渠道。科学引导企业投资建设散装水泥中转库,优化我市散装水泥供应网络和中转库布局,新建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部门审批及清洁生产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鼓励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的螺旋式卸船装备,增强我市散装水泥仓储、中转、配送能力。合理规划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点,严格控制和减少包装水泥的供应,进一步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鼓励使用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硫(铁)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高标号水泥等特种水泥。

2预拌混凝土

积极开展混凝土下乡。引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立农村预拌混凝土供应服务体系,建成以混凝土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为主体,覆盖各个乡镇的物流配送网络。鼓励现有混凝土搅拌站向周边农村地区加大供应力度,支持在重点乡镇30公里内建设中小型搅拌站,针对道路狭窄的山区,加快配备能够满足农村道路和建房需求的小型预拌混凝土输送设备。

加快推进产品多元化。依靠科技和产品创新,逐步淘汰低标号混凝土,加快开发满足预拌混凝土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特别是对高标号、高性能混凝土的开发,如减轻城市热效应的透水混凝土、无需振动浇筑的自密实混凝土、抗渗防裂的纤维增强混凝土、吸音混凝土、装饰混凝土以及高铁、核电、海工使用的各类特种混凝土。加强工艺创新,提高生产土地的利用率。加大适用农村特点的使用装备研发力度。

3预拌砂浆

加大砂浆“禁现”力度。加大砂浆“禁现”双随机检查力度,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以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开展对区县砂浆“禁现”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禁现区域内现场搅拌砂浆行为。强化政策供给,探索出台限制砂石骨料进入城区的政策。

鼓励生产特种砂浆。鼓励普通干混砂浆企业生产特种砂浆,加强特种砂浆使用推广的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及特种砂浆应用示范项目的补助,更新建筑企业施工机具装备、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建设工程广泛使用特种砂浆创造条件。鼓励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立家装砂浆销售配送网络,推动家装砂浆在家庭装修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十四五”期间,培育5个左右家装使用预拌砂浆比例85%以上的示范小区。

4建筑领域装配式水泥预制构件产业

积极引导集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为一体的企业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延伸产业链,开展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生产业务。扩大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在住宅产业化、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应用规模,开展相关领域的示范性应用工程。推进建筑科技产业园建设,鼓励我市各类科研院所、大型建筑企业与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企业合作,开展预制构件的生产、使用技术、新产品研发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提升水泥预制构件产品的标准化程度。

(二)强化企业主体培育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加快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培育一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配套企业,提升整体效能,催生行业发展源动力。

1壮大行业生产型企业

围绕市场发展需求和各区县实际情况,着力培育一批资源配置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标杆企业,全面提高行业集中度。实施散装水泥行业冠军领航行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中小生产企业、经营陷入困难企业重组等方式做大规模、做优管理,示范带动散装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国有企业大力参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市场,积极谋划创新引领、绿色低碳、质量保障、环境保护等行业发展新思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2加强优势企业合作

鼓励水泥企业与矿山企业开展合作,深化绿色矿地综合利用,提升行业原材料供给能力。加强与大型制造企业合作,推动水泥中转、预拌砂浆、装配式水泥预制构件等领域的成套装备本地化配套。整合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流通、使用全产业链信息,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开发企业,为行业生产、流通、使用企业提供数字化综合信息服务。支持大企业成立散装水泥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铁路物流企业提供“门对门”的一体化散装水泥物流配送服务。

3全面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鼓励龙头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长三角各地市投资设立一批生产基地、装备制造工厂、物流配送中心,全面扩大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市场。鼓励企业通过并购品牌、技术、营销渠道等方式,推动产品、设备、技术、标准和服务一体化“走出去”,加快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管理科学、技术先进、能跨区县经营的行业知名品牌。积极参与搭建跨区域水泥投资服务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政策解读、招商信息、风险解析,以及金融、财税、法律等“一站式”专业服务。

(三)全面推进绿色生产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环保准入门槛,建立鼓励绿色生产、倒逼粗放发展的新机制,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1全面推广绿色清洁生产

引导混凝土搅拌站、预拌砂浆厂和水泥企业常态化推进行业清洁化生产回头看推动实现绿色工厂三星级以上全覆盖。引进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组织专家对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评估。强化现有搅拌站储存、运输、生产等环节密闭化改造力度,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溢。加强非道机械的绿色使用管理,禁止企业使用排放超标或未经编码登记的非道机械,并在显著位置固定环保标牌。混凝土搅拌车尾气排放应当符合环保标准,按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推广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或采用管道或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设立自备油库的企业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杜绝使用非标柴油。

2大力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大力推广使用DCS技术、卫星定位系统和库存在线监测系统、余热回用技术、分布式除尘、砂浆移动罐等清洁生产技术。加强清洁生产新技术研发、应用与推广工作,积极开展生产装备和工艺、原材料以及能源利用等清洁生产相关的技术创新,鼓励新型建材、节能建材等新产品发展。结合产品需求的市场变化,制订主要设备和技术服务供应商应承担的清洁生产技术提升工作的计划,形成管理部门、生产企业、设备和技术服务供应商良性互动的技术提升模式。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强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建筑垃圾、废石、混凝土废渣高值化利用。鼓励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选用先进仓储、搅拌、运输、试验设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建立废尘回收利用装置,提高生产过程的抑尘能力。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方针,加强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使用、运输等全链条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

1加强生产和使用环节质量监管

建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主体台账,履行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施工企业的质量意识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品进行交货检验,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拒绝接收和使用。强化工程监理单位责任,根据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交货检验、浇筑、振捣、养护等工作要求,加强施工浇捣、养护的质量管控。强化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每年开展专项检查,随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取样,按规范对性能进行检测

2.建设和运维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

积极推广应用省专用车辆互联网+安全共治管理模式,整合全市专用车辆运行、管理、安全事故等数据,建设和运维全市统一的“互联网+”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提升现有专用车辆的硬件设备,5G实时视频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升级自动抓拍功能开展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健全完善车辆、驾驶员诚信体系,表彰专用车辆管理优秀企业、优秀驾驶员,及时挂牌督办问题突出企业。发挥专用车辆安全自律协会作用,建立与交警等部门对口合作机制,形成全行业、多部门齐抓共管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氛围。

(五)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打造智慧平台,增强我市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流通、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创新能力。

1全面加强技术创新

支持龙头企业和大志院校和科研院所展开合作,推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控制技术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散装水泥行业企业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推动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升级换代。积极培育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充分利用“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持续迭代升级,拓展功能,开发、整合行业物流采购、行业安全信用、质量管理等子系统。建立健全鼓励科研技术人员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等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2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实施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强化部门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机制,加快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和中高职衔接,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总结推广“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培养更多适合散装水泥行业发展的实用性人才。根据发展需求详细制订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技能培训计划,联合湖师院、湖州学院、湖职院等本地高校院所和名师工作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机构,大力开展预拌砂浆清洁生产、产品研发等各类技术培训。

3.大力推行智能制造

鼓励重点企业加快利用先进数控技术开展现有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等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提升现有装备的加工效率、生产精度和控制水平。深化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等应用,配置完善主动式收尘、降尘设备,采用信息化集成管理系统进行运营管理,打造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鼓励企业实施“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打造一批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无人工厂。

4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

积极应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推进行业数字化智慧平台建设,集成涵盖生产、流通及使用全产业链的各类信息,全面提高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效率。加快推动散装水泥中转、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项目智能化,整合相关业务信息进行运算,实现行业企业无人值守、远程操控、降本增效、高效运营。提升专用车辆智慧管理数据中心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建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代物流体系。积极探索行业数据的分析与应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构建多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部门职责,着力解决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和应用中的关键问题和重大事项,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散装水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试点示范

在清洁化生产、混凝土下乡、砂浆“禁现”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试点项目和先进示范典型。通过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重点领域、重要区域和重大项目的推广应用,不断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发展。积极指导各区县申报预拌混凝土下乡、城市砂浆“禁现”等省级试点示范工程。

(三)加强规划管理

严格落实“十四五”规划要求,实施好本行政区域新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项目的规划布局。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要客观评价规划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全面系统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强化宣传引导

结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常态化的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预制构件在资源节约、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等方面作用的认识,积极引导公众传统观念转变。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散装水泥“智慧平台”等载体,提升宣传效果。

(五)发挥协会作用

充分发挥预拌混凝土协会和预拌砂浆联合研究中心在沟通协调、政策宣传、法律监督等方面的作用,着力解决企业与政府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行业宣传交流、培训和推广应用工作。支持协会和中心开展行业自律和监督考核工作,建立公平、有序、良性的市场秩序,防止恶性竞争。支持协会和中心组织实施行业调查和统计,协助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

附件

1.“十三五”湖州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数量和产能基本情况

2.湖州市20112020年散装水泥发展情况

3.湖州市20112020年水泥散装率

4.湖州市20112020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

5.“十三五”期末湖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布图

6.“十三五”期末湖州市预拌砂浆企业分布图

7.“十四五”湖州市混凝土产能规划布局安排

8.“十四五”湖州市预拌砂浆产能安排

附件1

“十三五”湖州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企业数量和产能基本情况

序号

分县区

情况

散装水泥

预拌混凝土

预拌砂浆

企业数量(家)

2020

供应量

总供应量

万吨

企业数量(家)

2020

供应量

总供应量

(万立方米)

企业数量

(家)

2020

供应量

总供应量

(万吨)

1

吴兴区

(含南太湖新区)

4

89.1

394.3

8

524.3

2333.6

2

51.37

159.9

2

南浔区

8

352.3

1419.2

10

428.9

1178.4

2

32.59

132.8

3

德清县

1

600.2

2119.1

10

634.7

1813.4

3

47.48

128.2

4

长兴县

9

437.7

2387.4

8

485.8

1933.2

4

63.46

242.1

5

安吉县

2

86.1

460.5

5

219.1

983.3

2

20.7

102.2

合计

24

1565.5

6780.4

41

2292.8

8241.9

13

215.6

765.1

附件2

湖州市20112020年散装水泥发展情况

单位:(万吨)

附件3

湖州市20112020年水泥散装率

单位:(%)

附件4

湖州市20112020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

单位:(万立方米)

附件5

“十三五”期末湖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分布图

附件6

“十三五”期末湖州市预拌砂浆企业分布图

附件7

“十四五”湖州市混凝土产能规划布局安排

单位:(万立方米)

区域

单位

“十三五”已经核定使用产能

2020年实际供应量

实际最大供应能力

“十四五”新增产能

“十四五”规划产能

“十三五”企业数(家)

新增企业(家)

企业总数(家)

吴兴区

240

333.3

420

320

560

5

2

7

南浔区

320

428.9

600

400

720

8

1

9

德清县

320

634.7

650

780

1100

10

3

13

长兴县

435

485.8

570

170

605

8

0

8

安吉县

210

219.1

350

300

510

5

3

8

南太湖新区

160

191.0

210

200

360

3

2

5

国有企业




330

330

2

1

3

合计

1685

2293.8

2800

2500

4185

41

12

53

附件8

“十四五”湖州市预拌砂浆产能安排

单位:(万吨)

区县

原规划产能

已批

产能

2020年供应量

企业

家数

新增

产能

新增

企业

总产能

吴兴区

50

40

51.37

2

50

2

90

南浔区

50

50

32.59

2

60

3

110

德清县

70

65

47.48

3

30

1

95

长兴县

110

100

63.46

4

0

0

100

安吉县

50

40

20.7

2

20

0

60

南太湖新区

0

0

0

0

30

1

30

国有

企业




0

20

1

20

合计

330

295

215.6

13

210

8

505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9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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