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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2-00353 发文时间:   2022-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21 14:21:53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市委“奋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的工作要求,坚持走科技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道路,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全面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支柱产业地位,努力构建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全市建筑业新型建造方式和建设组织方式迈上新台阶,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全面深化,奋力打造全国“绿色建筑发展标杆城市”。

二、2025年发展目标

《意见》主要是以“五新”(绿色建筑“新发展”,产业发展“新优势”,技术创新“新体系”,质量安全“新保障”,行业治理“新突破”)为发力点,持续深化支持建筑业发展。

一是绿色建筑“新发展”。力争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和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政府投资类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且比例不低于50%,创建高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项目75个以上。

二是产业发展“新优势”。2022年全市建筑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到2025年突破12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5.5%。培育15家以上具有独立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的骨干企业,培育5家以上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竞争力的骨干企业。

三是技术创新“新体系”。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技术中心35家以上,省级及以上技术中心15家以上。

四是质量安全“新保障”。力争到2025年,累计争创省级及以上标化工地150个以上,“钱江杯”等省级优质工程50个以上,“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10个以上。

五是行业治理“新突破”。力争到2025年,智慧工地覆盖率10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覆盖率100%,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投标、履约及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覆盖率100%。建筑市场行为更加规范,信用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惠企减负效应更加显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推进建筑业绿色发展

1.加强绿色建筑供给。

2.加强绿色建材应用。

3.加强建筑工业化发展

中心城市范围内新出让土地项目按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等相关要求进行评价,鼓励高装配率项目落地,装配率达到50%(含)到60%、60%(含)到90%、91%(含)及以上的,分别奖励各单体计容建筑面积的2%、4%、5%。容积率奖励条款在新出让土地项目的出让公告和合同中予以明确。

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

1.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对新晋升为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奖励600万元(对成功就位施工综合资质的现有特级资质企业,奖励200万元);对新晋升为公路、铁路、港航、水利水电等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新晋升为桥梁、隧道工程等专业承包甲级资质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符合建筑业发展方向、规模大、效益好、增长快、竞争力强的我市建筑业企业给予每年最高800万元奖励。

2.倡导工程组织方式转型。鼓励施工、设计骨干企业分别申请设计、施工资质,提升独立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国有投资项目带头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支持咨询等专项中介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快向全过程咨询企业转型。

3.营造公平发展环境。鼓励市外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等中介企业将注册地迁入我市,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效益好的市外企业,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最多连续奖励5年

推进建筑业创新发展

1.强化数字赋能。深入推进“智慧工地”建设,集成完善勘察、设计、进度、质量、安全、扬尘、检测等多方面数据,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云计算、绿色建造等技术运用,创新应用工程档案全过程归集服务、起重设备“安全管家”、安责险管理服务、商品砼实时监管等多种工地建设场景,全面推广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应用,实现管理数字化、业务协同化、风控精准化、决策智能化。

2.强化科研创新。对认定的国家、省(部)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主编国家、行业标准的单位,每个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参编国家、行业标准(排名第1、2位)的单位,每个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3.强化人才支撑。践行“奋力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总要求,开展建设行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符合条件的职业(工种)按规定实施培训补助,加大力度培育知识型、技能型的产业工人及技术工匠队伍,逐步形成多层次、多专业、多技能的人才储备库。

推进建筑业标准化发展

1.提升工程质量。

2.做好安全防控

3.推进品牌创建

对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詹天佑奖”“大禹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优质工程“钱江杯”奖或同级别奖项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推进建筑业规范化发展

1.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2.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3.加大惠企减负力度。

力争到2025年实现保函替代总额达到50亿元以上。继续深入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用良好免缴制度,安排财政预算资金购买保险,保障免缴施工企业应急支付。

(六)加强金融支持

以“零碳建筑贷”“农房绿色建筑贷”为示范,推进政银企合作,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积极扩大抵质押品范围,支持建筑业企业以材料、设备、项目等作为抵押进行贷款;支持金融机构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发行债券融资、企业挂牌上市等金融服务;推动建筑业小微企业还贷方式创新,推进“无还款续贷”“年审制”等创新还款方式向建筑业企业延伸。

四、建立加快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设局,对全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建筑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服务协调职能。

意见中涉及的财政奖励政策仅限市区范围;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扶持的企业,按最高额度一项执行。同一工程获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按最高额度享受一次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