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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2-00822 发文时间:   2022-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湖州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意见》
文字解读《湖州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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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湖州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现将政策的出台背景、总体考虑、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级决策部署,加大力度帮助我市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提振企业信心;根据3月31日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的《浙江省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浙发改服务〔2022〕85号),市服务业办牵头起草了《湖州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三十条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总体考虑

  《意见》起草过程中,注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级要求。准确把握国家、省级政策精神,对于国家、省级明确的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二是强化政策兑现落实。加强省、市、区县联动,把握好政策时度效,及时跟进各领域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及兑现情况;综合运用清单管理、数据监测、实地督查等形式进行政策落实情况跟踪。

  三是注重上下沟通对接。定期梳理服务业纾困扶持措施实施效果、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企业所思所盼及相关工作建议,并及时汇总向上级反馈,推进协调难点堵点,进一步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作用。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清费减负力度、对困难行业恢复的支持、强化金融支持和优化提升服务5大方面,共30条具体政策。根据省级政策大体框架,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实化。

  其中,直接执行国家、省政策的20条左右(包括增值税减免和留抵退税、加大“房土两税”减免等);结合我市实际新增或细化的10条(包括保供稳价运输补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等)。

  一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共6条,包括:实施增值税减免和留抵退税,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加大“房土两税”减免,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合理兑现服务业专项资金等。

  二是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共7条,包括:实施社会保险费率下调费用返还缓缴等政策,减免受疫情影响地区市场主体租金,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鼓励保供企业加大保供稳价力度,减收企业相关费用,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等。

  三是加大对困难行业恢复的支持。共5条,包括:开展重点特定场所员工、物品等免费核酸检测,给予特定行业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加强政府采购支持,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提供相关委托服务等。

  四是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共9条,包括:发挥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支持作用,推动银企精准高效对接,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降低支付服务手续费,鼓励保险机构优化产业和服务,加强重点文旅市场主体信贷支持,推进移动支付助力文旅产业发展等。

  五是持续优化提升服务。共3条,包括:加强对优秀旅游主体培育,鼓励保障乡旅、新业态文旅项目建设,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

  (部门联系方式: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处,0572-2665127;0572-2398789)

  

  解读机关:市司法局,联系人蔡勇勇 联系电话2398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