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新金融行动,进一步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服务,湖州分行从信贷支持、减费让利、绿色通道三方面出台十一条举措,具体如下:
一、加大疫情防控以及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信贷力度
(一)加大疫情防控企业的信贷支持
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用物资生产、群众生活必需品及生活物资生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防疫科研单位、医用物资收储、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及承担相关物资运输和销售等领域重点企业及保障民生的水、热、电、燃气供应领域重点企业的贷款需求予以充分保障。对小微企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外贸外资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市场主体资金需求予以充分保障。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
积极推广“首户快贷”等产品,确保全年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持续做好以“信用快贷”为核心的信用贷款产品推广,加大“善营贷”推进力度,细化客群分层分类,主动挖掘客户需求,整合资源,积极创新客群服务方案。充分发挥“惠懂你”平台服务优势,通过产品定制、数据互联等方式丰富普惠信贷产品授信来源。发挥供应链“建行e贷”产品优势,以物流龙头企业为切入点,做好全链条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小微企业、货车司机、快递员等产业链末梢主体的资金需求。
(三)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制造业、乡村振兴、卫生防疫、职业教育、重点实验室等领域支持力度,持续提升业务占比。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四)全力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和资源保障
积极做好对粮、棉、油、糖、肉等重要农产品产购销、良种繁育、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资金支持,加大种业企业的信贷投放。丰富涉农信贷“产品包”,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户等涉农主体的资金支持。
(五)做好绿色转型升级、能源保供的金融支持
对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的企业资金需求予以充分保障。积极支持清洁能源、绿色低碳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制造业、美丽乡村、绿色零售等重点领域发展,积极推广“绿色航运贷”“碳中和优惠贷”“ESG绿色能效贷”等自主创新产品,持续探索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模式,在竹林碳汇、绿色交通等更广领域持续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二、落实好降本减负各项政策措施,助力经济发展
(六)扩大贷款定价授权
推动普惠、绿色信贷和制造业、涉农和网络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发展,加强对重点客户支持力度,持续做好向实体经济让利。扩大制造业、绿色信贷、农业和相关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优质客户白名单客户定价授权;对支行普惠贷款定价权限应授尽授,将“抵押快贷”定价全部授予支行。调整住房贷款定价授权,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下调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七)持续做好还款纾困政策
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接续转换,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续贷、贷款本金延期、给予宽限期、调整结息频率等政策安排。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暂遇困难的公路交通企业,优化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还款困难的个人客户,可提供延期还款、逾期信息调整等部分特殊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而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个人,经认定可暂不报送逾期征信记录。
(八)持续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费工作
对小微企业贷款的34项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减免或优惠,对小微企业抵押类贷款,建行主动承担由第三方机构收取的抵押物评估费、保险费和抵押登记费等,持续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全额减免个体收单商户2022年6月至年底收单手续费。
(九)减免受疫情影响地区市场主体租金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余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三、建立绿色通道,优化流程机制,快速响应市场
(十)扩大授信审批绿色通道适用范围
疫情防控重点白名单客户、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白名单客户的相关融资需求,以及“十四五”规划及各省重大项目名单内项目,均可适用授信审批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符合外部监管政策的除外)。
(十一)优化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模式及项目评估管理
优化中型客户集团授信模式,对以中型客户为主的分行辖内集团,可组织集团信用额度申报。简化项目评估报告格式及流程。提高效率,快速响应市场。
编辑:沈高足
责编:闵冰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