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002564213/2023-00029 成文日期:   2023-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公安局
湖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1:25:54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湖政办发〔2022〕32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湖州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市公安局栏目和湖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公安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98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252033,传真:0572-2252571)。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必公”。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协调会,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公安局目录下留存信息5796条。其中,2022年度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77条。此外,还通过“湖州公安”官方微信发布政务信息1525条,“平安湖州”微博发布政务信息3235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政务信息1445条,“湖州公安警抖云”抖音平台发布政务信息606条。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经审核属于公开范围的,确保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向申请人公开。

  2022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0件,其中属于不予公开范围而不予公开的3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而不予公开的2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而无法提供的4件,当事人撤销依申请公开的1件。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通过部门解读、媒体解读、政策解读等举措,采取文字、图说、视频、新闻报道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对政策解读的渠道和形式。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操作方法、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重点解读。

  2022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10余篇,同时,以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座谈会、微信、微博等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各类关切,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邀请媒体采访80余次,邀请群众代表座谈5次,通过微信、微博回应各类事件225余次。

  (四)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保障。在门户网站设立意见箱,同时通过门户网站、“湖州公安”微信平台和“平安湖州”微博、“湖州警方”今日头条等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

  2022年,群众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在线交流、在线咨询、民意窗等栏目提交的咨询和办事诉求共计2.7万余件。信息公开办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严格审核制度做好审查工作。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并与法制支队、保密办扎实做好日常公开信息的联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91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76754

行政强制

632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0.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湖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聚焦“湖州大地更美丽、人民生活更美好、公安形象更美誉”愿景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审核公开界定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运维管理质量有待加强。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围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上下对接、部门联动,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二是持续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依托“民呼警应”系统,深化民意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三是持续抓好政务新媒数字化服务建设工作,深化“警察叔叔”品牌建设,依托公安政务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新媒体平台,提升数字化网络问政便民利民实效。四是持续抓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责任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湖州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