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索引号:   E95417299-1/2023-00042 成文日期:   2023-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5:42:04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联系(地址:湖州市东街91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362630,传真:0572-236262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复议或诉讼。

(一)提高行政许可办理服务效率。全年,中心支局共办理行政许可349件。持续推动数字外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优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保障服务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依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联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防范信息公开风险。全年中心支局共办理政府信息申请5件,均依法及时答复。

(三)加强外汇政策宣传与解读回应。密切关注舆情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送政策下基层,及时准确向市场主体传递政策意图,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加大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5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5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5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

2023年1月30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全辖)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全辖)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联系(地址:湖州市东街91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362630,传真:0572-236262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及所辖县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外汇管理局工作实际,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切实提升外汇管理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提高行政许可办理服务效率。全年,全辖共办理行政许可918件。持续推动数字外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优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的各个环节,保障服务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依法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人民银行的沟通联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防范信息公开风险。全年全辖共办理政府信息申请5件,均依法及时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

(三)加强外汇政策宣传与解读回应。密切关注舆情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送政策下基层,及时准确向市场主体传递政策意图,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加大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宣传力度,强化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境外发债、境外上市等企业政策传导和宣讲,稳定市场预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5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5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5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先进,在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积极作用方面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回应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等。针对上述问题,将积极改进,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及所辖县支局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中心支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