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23-00275 | 发文时间: | 2023-06-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23〕3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近期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肥料、农药是农作物的“粮”“药”,2020-2022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资经营作出部署,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农业农民能力,对于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意义重大。目前全市农资经营服务面临多重挑战,突出表现为化肥自给、农资仓储、现代化服务等能力不高,农资行业人才不足,环保对科学施肥要求越来越高,农资经营风险增加等方面。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66号,我市推出支持现代农资经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3个部分17条。具体包括: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力争经过5—10年发展,全市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较为健全,专业化、数字化、体系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农资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批农资“链长”企业发展壮大,与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需求相匹配的农资产业和供应链体系基本形成。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了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健全农资储备制度,推进现代农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农资经营服务能力,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加强农资科技服务供给,加快普及绿色农资,完善废弃包装回收处理体系,完善农资经营支持政策,强化高素质人才支撑,推进数字农资建设等十二项任务,大力推进农资流通向现代物流发展、农资经营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着重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三、主要特点
一是强化农资经营体系。着力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成立市级供销农资公司,整合市、区县资源,推动农资企业跨层级跨区域合作,构建市级龙头企业—区县级公司—基层门店一体化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着力完善现代农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大农资企业物流仓储用地支持,加快改造提升现有农资仓储设施,支持农资企业发展智慧物流,鼓励农资企业对规模种植户“一对一”“点对点”直供,到2025年在全市形成45分钟农资配送服务圈。
二是强化农资服务能力。注重提升农资经营服务能力,鼓励市、区县农资公司联合组建区域一体化农资企业,推动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鼓励农资企业领投、参投农机作业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效率。注重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广湖州市长兴县数字化融合“三位一体”深化改革全省试点县建设经验,在全市建立5个县级农事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为农服务。注重加强农资科技服务供给,鼓励农资企业利用先进农资技术,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推进农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应用,加快“智慧农资”平台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依托供销社农资企业新建一批新型庄稼医院。
三是强化农资经营机制。深化完善农资储备制度,出台市级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储备结构和规模,推动建立市级化肥储备中心,依规有序做好农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深化完善农资市场经营规范,加强农资质量管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推动农资企业、门店等经营主体接入“浙农优品”应用系统,打造农资零售新业态,积极推进农资企业开展农资经营服务标准化建设,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四是强化农资政策支持。全力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统筹用好各类涉农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资综合服务平台、现代农资项目等建设给予支持。全面加强高素质人才支撑,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农资人才“千百提升计划”和师徒帮扶制,定期组织农资骨干企业负责人培训,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新型农资人才队伍。全速推进数字农资平台建设,加大数字农合联在农资领域的集成应用,推动“浙农码”“浙农服”“浙农优品”等应用落地,形成农资经营服务高效协同、整体智治格局。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解读人:范旻;联系电话:0572-209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