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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 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委人领办〔2020〕3 号)关于大学生人才工作站资助办法,现将2023年度26家市级人才工作站考核及奖励情况公示如下:
1.良好等次19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商洛学院、湖南师范大学、云南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兰州工业学院、青海大学、河南大学、宁夏理工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湖南工程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北方民族大学、安徽理工大学、湖南工业大学、青海师范大学。(每家给予奖励经费4万元)
2.合格等次7家:四川大学、吉林大学、延安大学、武汉晴川学院、浙江省博士后联谊会、中南大学、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每家给予奖励经费3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对于公示内容的意见建议。
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
联系电话:0572-2121935。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