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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201 成文日期:   2024-0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政发〔2024〕9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统一编号:   ZJEC00-2024-0006 有 效 性:   有效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15:58:0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本通知发布后,《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湖政发〔2021〕15号)同时废止。

 

湖州市人民政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