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湖州市2024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进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湖州市2024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进计划
为全力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湖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4〕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州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持续深化“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以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为引领,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探索构建高质量、低碳化、普惠型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绿色金融改革争创示范。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转型金融改革省级试点加速推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生态金融创新纵深推进,探索打造12项具有引领示范推广意义的标志性事项。
——绿色金融服务更高质量。“双招双引”重大项目、科技创新、制造业、民营小微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全年新增贷款1500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绿色贷款增速快于各项贷款增速,绿色贷款占比保持全省前3,新增上市公司5家。
——绿色金融品牌持续擦亮。绿色金融制度标准、组织机构、产品服务、政策激励、数字赋能等工作体系迭代升级,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全面推进,ESG评价系统、“碳账户”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应用推广,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持续深化,为建设金融强省提供“湖州样本”。
——绿色金融运行更加稳健。全面落实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企业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稳控,违规金融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全省前3。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金融要素保障。围绕打造金融生态最优市,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迭代重大项目融资协同联动机制,落实重大项目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1168”招商引资工程、“1113”招才引智工程、“十百千万”重大项目攻坚行动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力争全年新增贷款1500亿元,新增项目贷款300亿元。健全揭榜挂帅、晾晒比拼、考核评价、央地协同等工作机制,持续优化信贷供给结构,力争全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绿色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持续提升,全年为企业减费让利2亿元以上。(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以下除明确列出的,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长合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高标准建设转型金融改革省级试点。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等重点领域,探索完善转型金融服务体系。抢抓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机遇,建立“财政+金融+行业”协同机制,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力度。围绕印染、水泥、铸造、墙材等传统产业提标提效,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动态编制转型金融支持企业、项目、技术“三张清单”。建立“用能预算管理+金融授信管理”“项目碳评+转型金融”“绿证+绿贷”协同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与碳效评价、转型成效挂钩的金融服务模式,为开展转型活动的企业和项目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助力重点用能行业节能降碳。各区县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选择重点行业开展转型金融实践探索。支持长兴转型金融试点县建设。(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迭代升级融资主体ESG评价模型和数字化系统,推进实施小微企业ESG评价综合标准化试点,探索绿色普惠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建设中期评估。完善银行业ESG监管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征信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围绕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支持和产品服务创新。创新推广ESG保险等绿色保险、绿色担保服务,为普惠融资主体提供绿色增信支持。力争至2024年末,全市绿色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达到3.5亿元以上。探索发行绿色小微企业债。(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融担公司)
(四)强化金融赋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广生态环境导向(EOD)项目投融资模式,探索建立EOD“项目库+牵头行”机制,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将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结果纳入授信管理流程,推广应用“VEP绿企贷”“VEP惠农贷”。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基于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发挥绿色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促进生态效益向经济价值转化。绘制区域生物多样性数字图谱,引导金融机构量化评估投融资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和效益,促进相关领域项目投融资。围绕重点地域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实践,探索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探索“以竹代塑”全场景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以竹代塑”生产端、流通端、需求端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局)
(五)拓宽绿色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一库四体系”(即科技企业库以及科技企业评价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考核体系),探索科技信贷“白名单”制度、科技金融投贷联动模式,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合作银行及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健全上市后备企业发现和培育机制,市、区县联动建立申报前专题会商、中介机构信息通报、上市专题恳谈三大机制,推动绿色企业加速登陆资本市场。围绕工业节能改造、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转型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绿色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建设,吸引境外资本在湖开展股权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绿色科技企业发展。(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融担公司、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商务局)
(六)推动绿色金融标准提标升级。推动绿色金融“湖州标准”向国家和省级标准升级,积极争取纺织行业转型金融支持经济活动目录等升格为省级团体标准。先行探索转型金融、金融科技、绿色普惠金融等标准研究,力争全年新增省级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5项,推动建筑建材、农业等转型金融行业标准在湖州落地。优化完善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探索开展转型金融行业自律管理。(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绿色金融机构示范创建。推动全市金融机构积极争创总行(总部)的绿色金融示范机构,争取上级行在信贷额度、授信审批、产品创新、经济资本占用等方面予以专项政策支持,力争至2024年末,绿色金融总行(总部)示范机构达到10家。推进“碳中和”银行体系建设,推动“碳中和”银行网点增量、扩面、提级,碳中和银行网点累计达到13家,新增碳中和星级网点3家。鼓励工商银行湖州分行、华夏银行湖州分行等在湖银行机构探索制定转型规划,有序推进投融资组合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
(八)构建绿色金融2.0政策体系。落实绿色金融市区县一体、“财政奖补+考评激励”的政策体系,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本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更好支持实体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持续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科技创新、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强化绿色金融考核激励,将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于项目招标、公共资源竞争性存放、账户开立、服务代理、政保合作等领域。(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集团)
(九)升级绿色金融数字化基础设施。围绕打造转型金融数据底座,建设企业“碳账户”综合服务平台,探索碳账户“主办行”,创新“政务+金融”数据采集方式,加强与“碳效码”等应用的协同贯通,探索形成具有湖州特色的数字化、智能化的碳账户核算模式。深化湖州金融数据引擎(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环境表现、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数据的归集和共享,为金融机构精准获客、授信管理、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提供数据支撑。迭代升级“绿贷通”数字绿金平台,完善需求智能感知、服务智能派单等模型算法,将绿色、低碳标识嵌入银企融资对接全流程,力争全年为1万家以上企业对接银行授信超1000亿元。上线“绿金宝”平台,探索新市民省级积分信息在金融服务端的应用。(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数据局、市税务局)
(十)全面推进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建立“属地负责、部门指导、主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全面排摸一批、常态推动一批、重点落实一批”的方式,加强重点项目调度、服务和“一对一”协调推进,定期举办专场推介会、恳谈会,推动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集聚。引进绿色产业基金、绿色股权投资基金、绿色理财公司等金融新业态,培育服务绿色金融发展的中介机构,打造绿色金融产业生态圈。力争至2024年末,绿色金融中心入驻金融机构数量达到15家。(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城市集团、市产业集团、南太湖新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深入贯彻实施《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强化绿色金融法治保障。参照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ISSB)准则,探索升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在全市部分银行机构、重点企业开展先行试点。持续强化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有序处置,运用“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金融纠纷调解机制,推进金融矛盾纠纷治理现代化先行。力争非法集资新发案件数持续保持在全省较低水平。(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深化绿色金融合作交流。加强与国际多边平台的合作,促进绿色金融理念传播交流和“湖州实践”宣传推广。围绕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在可持续金融领域开展合作。与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CASI)共同举办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绿色金融专题培训活动,宣传推广绿色金融“湖州经验”。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建绿色金融发展标杆区,协同上海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建设,促进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鼓励在湖银行机构参照“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负责任银行原则(PRB)等国际准则,提升绿色金融表现和发展水平。依托湖州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上交所绿色金融(长三角)服务中心、湖州绿金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协会等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前沿领域研究、能力建设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力争全年实施重点研究项目和课题不少于8个。(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委宣传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力量,形成全市“一盘棋”集成攻坚的工作格局。完善工作责任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推进。建立各项重点工作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二)健全推进机制。深化年初推进、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与中央、省级部门的常态化对接机制,谋划政策支持工具,争取更多政策资源导入湖州。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构建全过程责任闭环链条。
(三)深化宣传推广。加强与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重要新媒体平台的对接合作,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视角的典型推广,持续形成宣传热点效应。开展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持续深化优秀案例推广应用。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省和国家部委层面报送相关信息。各金融机构要讲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故事,积极宣传典型实践案例,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湖州市2024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标志性事项
附件
湖州市2024年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标志性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重点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
1 | 创新“用能预算管理+金融授信管理”协同机制 | 开展绿色金融助力节能降碳工作,健全完善绿色节能项目评价标准,积极探索用能预算执行情况与金融授信管理挂钩的服务模式,支持重点用能企业能效水平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绿电(证)申购。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 | ||
2 | 推进湖州小微企业ESG评价 综合标准化 试点 | 应用推广融资主体ESG评价系统,构建统一规范的绿色银行监管评价体系,推动法人机构开展试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与ESG挂钩的金融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完成试点建设中期评估。 |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市场监管局 | ||
| 开展可持续 信息披露试点 | 参照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ISSB)准则,探索升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建立完善全市银行机构可持续信息报告编制手册,在全市部分银行机构开展先行试点,推动重点企业率先采纳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ISSB)准则。 | 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 | ||
4 | 争创绿色金融示范行 | 推动全市金融机构积极争创总行(总部)的绿色金融示范机构,争取上级行在信贷资源、产品创新、审批权限、差异化考核等方面的定向支持,力争至2024年末,绿色金融总行(总部)示范机构达到10家。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 | ||
5 | 建立碳账户 “主办行”制度 | 率先探索碳账户“主办行”,创新“政务+金融”数据采集方式,探索构建涵盖数字化碳核算、碳账户等级评价和场景应用等功能在内的碳减排支持体系,推动“碳账户”在金融服务、“双碳”管理、产业转型等领域应用。 |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 | ||
6 | 创新绿色普惠金融产品服务 | 探索绿色普惠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将绿色金融的理念和原则嵌入普惠金融流程,创新开发兼具绿色与普惠特征的信贷产品,加大对绿色农业、小微企业、美丽乡村、绿色生活等领域金融支持。 |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 湖州管理部 | ||
7 | 推动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 保护 |
| 吴兴区 | ||
8 | 创新“VEP核算+项目贷”金融服务模式 | 紧抓跨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建设契机,探索在和孚镇、旧馆街道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VEP核算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将VEP核算结果纳入授信管理流程,推广应用“VEP绿企贷”“VEP惠农贷”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生态资源价值转化,以点带面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 南浔区 | ||
9 | 创新生态金融模式 | 探索建立投融资项目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估方法。鼓励金融机构将项目GEP核算结果和生态评估价值纳入授信管理流程,推广生态资产抵质押模式,做好EOD项目绿色金融保障。 | 德清县 | ||
| 开展纺织行业转型金融试点建设 | 全面深化纺织行业转型金融实践,争取发布省级团体标准,建立转型重点企业库、项目库,推动金融机构在夹浦镇轻纺城建设转型金融支行,引入亚洲开发银行等资金,创新“转型保险”,全力助推企业低碳转型。出台转型贷款贴息、转型标准建设奖励、转型保险费用补贴等政策,激发转型活力。 | 长兴县 | ||
11 | 探索“以竹 代塑”全场景 金融服务 | 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生产企业、市场商户“四方协同”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竹塑贷”等专项金融产品服务,重点支持住餐领域“以竹代塑”应用推广,促进产品研发、技术升级、绿色消费,从生产端、流通端、需求端等支持“以竹代塑”全产业链发展壮大。 | 安吉县 | ||
12 | 开展国际 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 培训活动 | 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务实合作项目,争取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CASI)来湖开展绿色金融交流培训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绿色金融“湖州经验”。 |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