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市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发布《湖州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白皮书》及典型案例。
据悉,去年以来,全市依法立案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包括水、土、气等传统类型,也涉及动植物矿产资源、湿地、自然遗产等新类型。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检察机关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坚持“办案+调研”“办案+治理”“办案+转化”三融合模式,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强化类案发现和综合治理,向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聚焦公益损害保护难题,发挥公益诉讼主动履职的特点,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
此外,为构建生态公益保护大格局,检察机关不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联动,签订了多项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同时,我市持续丰富社会公众参与形式载体,强化“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实战运用,夯实公益诉讼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