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13/2025-00062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公安局 |
为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2月12日,湖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窗口正式启用,这也是全省首个市级经济犯罪案件的接报案窗口。
部分在湖上市公司、龙头企业的资深法务代表,群众代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和各区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参加此次仪式,就加强接报案窗口的执法监督管理、如何解决群众上门接报案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开展深入交流,并对接报案窗口建设、运行及值守情况进行实地参观与了解。
接报案窗口的启用,是湖州市公安局落实完善“专业+大数据+机制”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的具体实践,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省首个市级经济犯罪案件的接报案窗口,湖州市公安局将着力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努力为报案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打造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浙江样板”,以实际举措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湖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窗口坐落于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青铜路298号(湖州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隔壁。
中心设置询问室、接报案室等功能区,由湖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湖州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指派专职民辅警常态入驻负责日常接待咨询和警(案)情接报工作。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夏令时:下午2:30-17:30)。
全市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场所采取1+5方式,除湖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窗口外,吴兴区公安分局、南浔区公安分局德清县公安局、长兴县公安局和安吉县公安局各设立接报案窗口,按照案件管辖范围负责本地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工作。接报案窗口是公安机关统一,接报案管理开展受立案执法监督,解决案件管辖争议的专门场所是统一接受群众上门报案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单位等上门咨询、联系工作和提交有关材料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