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湖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郑惠钦 |
住所 | 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1楼 |
开办资金(万元) | 38.2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3.6 | 期末数(万元) | 38.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指导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00YA3628657L | 举办单位 | 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湖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为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处级。湖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承担湖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相关工作,落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业务指导工作。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全域文明创建开辟新境界。统筹“十大攻坚行动”深化和公众文明素养提升,斑马线礼让率跃升至全省第1,旅游有效投诉量、涉犬投诉量较上年分别下降71.9%和20.4%,我市小区环境提升做法获中央文明办刊发推广。文明乡风建设迈出新步伐。实施乡风文明“百村领航、千村点亮”行动,培育市级以上美丽庭院特色村10个、艺术特色村33个、非遗特色村22个,85%的村常态化开展“好媳妇”“好公婆”等身边好人选树宣传,148个村试点推行“新风村宴”。2.新时代文明实践实现新拓展。持续深化“浙江有礼·湖州典范”市域文明新实践,培育高水平文明实践阵地81个,在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大赛中斩获1金3银2铜,获奖比例全省第一。公民道德建设收获新成果。深入推进“两山”儿女道德典型群像培育计划,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1例、“中国好人”4例、“浙江好人”9例,入选“中国好人”数量全省第一。3.基层文化建设呈现新气象。全面实施文化特派员制度,启动实施重点文化项目77个,撬动乡村文化投入6300万余元,促进派驻地增收近2200万元,相关做法获中央文明办刊发推广。新(改、扩)建文化礼堂39家,开展“点餐制”服务活动5000余场,“礼堂合伙人”做法在全省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当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在文明创建方面,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能力还需要提升;在文明实践方面,部分城市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使用率还不高;在文明培育方面,道德典型的礼遇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 |
四、下一步打算 | 1.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探索构建核心价值宣传培育体系、核心价值融入践行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日常生活。研究完善道德典型梯次培育工作机制,加强“两山”儿女道德典型选树,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健全完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礼遇关爱机制,制定出台《湖州市道德模范关爱礼遇实施办法》。2.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实践连民心、实践促和美、实践助共富、实践兴文化、实践育有礼五大行动,建立文明实践项目化闭环机制。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完善“礼堂合伙人”运行模式,探索建立文化礼堂优质文化项目库,培育构建跨村、跨镇、跨区县联盟,持续打响“村晚”等“村”字号文化活动品牌。创新实施“文化特派员”制度,实现文化资源直达基层。3.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城市文明建设提质惠民行动,不断擦亮文明底色。加强地方法规建设落实,开展落实《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湖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湖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等地方法规情况专项督查。深化绿色转型,持续开展21天绿色生活好习惯养成记等系列活动,启动“生态身份证”小程序、驾驶舱及开放平台的开发建设。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02月01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2024年02月18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2024年02月26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