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州市卫生监督所) | 法定代表人 | 张鹏 |
住所 | 湖州市长兴路999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4345.9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4166.28 | 期末数(万元) | 4351.71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负责疾病、健康危害因素等监测评估、检测检验,以及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科学研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500732424271H | 举办单位 |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湖州市卫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坚持定向领航,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摆在首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全年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第一议题”学习1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基层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学习80余次,支部书记专题党课14余次,青年干部专题交流学习6次。二是抓实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支部建设为基础,实施“头雁引领、固本强基、精忠铸魂”工程,推动中心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党委—支部”上下联动、逐级负责的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及班子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建强党建品牌,以“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为抓手,规范建设支部党建阵地;开展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上墙公示、季度评比,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发挥党建联建机制优势,持续擦亮“疾先锋佑健康”“健康蓝盾卫士”等党建品牌,推出蕴含疾病防控、监督执法特色的主题党建活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按期发展业务骨干、高知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全年完成2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4名新入职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目前中心共有中共党员140名,其中在职党员97名,离退休党员43名。三是抓牢意识形态。认真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中心党委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主要负责人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自律守底线,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严格确立微信、网站等网络媒体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严格把关对外工作信息,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用好管好自媒体,不传播谣言、负能量和不实信息,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二)聚力实干争先,提升服务能级积极投身“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创新破难、担当实干,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一是民生项目不断拓展。持续推进适龄儿童免费水痘疫苗接种工作,全市累计接种免费水痘疫苗66360剂次,提前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5月中下旬,启动全市适龄女生免费HPV疫苗接种工作,已完成2956名13-14岁适龄女生首剂次免费接种,任务完成率达140.76%(目标任务2100人);完成全程接种2252人,接种任务完成率107.24%。11月底,全市顺利完成老年人流感民生接种任务,累计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297385剂次,完成率达100.13%。二是监测工作提质扩面。全市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率100%,开展流感、新冠、肺炎支原体等23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病原监测,及时发现病毒流行高峰,开展风险评估24期,撰写监测分析报告109份;联合农业农村局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控,布鲁氏菌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以高风险岗位、重点人群为对象,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已完成职业健康检查企业5402家,体检劳动者165369例,诊断新发职业病56例。基于数智化推进死因、慢性病及伤害监测,提高监测效能,累计报告死亡15092例,五种慢性病报告发病39363例。持续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食品样品监测3370件,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3529例。三是健康服务持续优化。集中开展卫生健康法规宣传130余场次,受众1.5万余人。启动中老年预防接种健康处方推广项目,不断提高中老年人预防接种认知水平和接种意愿,进一步保障中老年人健康。颁发湖州市首张“七码合一”疫苗身份证,将疫苗生产、流通、冷链、接种全要素信息一屏统览,推进疫苗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让群众预防接种服务更安心。(三)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执法质效一是抓好监督执法履职。聚焦重点监管领域,深入开展“蓝盾护航”系列执法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全市完成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件1837起,罚没款金额528万余元(市本级完成案件55件,罚没款金额23.43万余元)。其中,风险预警触发案件167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8起,移送公安4起,行政复议5起,行政诉讼2起。抽取双随机任务1892条(国抽1747条、省抽145条),国抽、省抽完成率均100%。共接收投诉举报事件245件,处置率99.59%。二是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拓展省建智能监管应用,加强风险预警闭环处置。健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与综合监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2次,参与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次数673次,跨部门联合检查率53.96%,向市医保局抄告联合惩戒信息9起。强化市、区县一体化执法,开展市、区县联合执法62次,移交违法线索104条,督办大案要案7件。三是落实试点项目攻关。完成《行政处罚证据库和示范库研究》《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工作机制研究》两个省级基层公共卫生监管能力提升项目。推进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构建三级巡查模式,对纳入试点的738家医疗机构开展监督巡查。落实专职疾控监督员巡查2273次,填报工作日志7444条,发现风险线索数590个,已处置风险472个。组建市级专职疾控监督员库和兼职疾控监督员专家团队,选派专职疾控监督员68人,设立兼职疾控监督员780人,确定2家市级疾控监督员实训基地并完成现场实训。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无事不扰、首违不罚、先服务后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举措,全年作出首违不罚案件222起。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全流程服务,指导开展信用修复34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优简快办,全市完成行政审批18331件(市本级1943件),开展前期指导1371件,推行容缺办理199件,告知承诺3845件,到期提醒2466家次,群众办事满意度100%。五是坚持管服并重助企。持续推进职业卫生“助企@健康”行动,今年来,全市共服务指导企业1100余家,发现风险隐患3100余条,化解2800余条;新增应分类企业259家,完成率100%;全市需风险化解企业2711家,已风险化解企业2505家,风险化解率92.4%;筑牢基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网底,全市需帮扶企业2711家,已帮扶企业2648家,帮扶覆盖率97.68%;完成铸造行业和木质家具行业合规建设企业60家。(四)坚持守正创新,擦亮特色品牌一是“无结核城市”建设示范先行。牵头起草制定结核病疫情监测与调查处置技术方案、预防性治疗门诊建设标准等6项,细化患者个案调查,密接等人群潜伏感染筛查、预防性治疗和社区管理等工作流程。成功立项《基层医疗机构结核病预防性治疗门诊建设规范》国家团体标准,成为全国首个由地市疾控中心牵头研制的团体标准。中国防痨协会第35届全国学术大会,中国防痨协会“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全国科普日“提升科学素养,共享健康生活”等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在湖举办,多次受邀在全国、全省会议上分享交流建设经验。世界卫生组织两次来湖考察结核病防治工作,全国多地来湖考察交流“无结核社区”建设情况。创新性开展肺结核患者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处置率100%,主动发现比例33.03%;实施肺结核患者医防健康高质量保障项目,663名患者享受“免费住、有补助”,隔离住院率86.89%。全市预防性治疗门诊66个,实现30分钟车程服务圈;开展重点人群筛查20.4万余人次,阳性率11.70%;潜伏性感染者纳入预防性治疗比例39.40%。二是营养健康建设向优而行。围绕“反浪费、重营养、促健康”主题,全面推进湖州市营养健康现代化建设,全市域推广营养健康村(社区)建设,探索推进营养健康医院建设等。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启动吴兴区营养健康工作综合试点区建设。成功立项中国疾控中心公共卫生领域卫生健康标准化试点项目、国民营养计划试点项目,加快打造具有湖州特色的营养健康工作新模式。招募营养教育讲师团105人。积极培育营养健康科普志愿团队,集结全市14家社会公益组织,成立湖州市全民营养健康促进公益联盟,不断提升队伍能力。推进科普宣传,组织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主题活动,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12场次,受益群众约12.7万余人次,并于现场首次发布《2023年湖州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白皮书》。三是职业健康监管奋楫笃行。创新治理模式,实施企业“管家服务”,指导企业开展全方位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风险化解,常态化助企纾困。先后指导近3000家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排查并化解风险隐患2.5万余个。落实柔性执法,推行无事不扰,充分发挥“浙里卫企”等智慧监管应用优势,用线上巡查代替线下执法,减少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举措,对290多家企业实施首违不罚,免除罚款1500余万元。实施信用服务,为近2年行政处罚过的40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长兴县在全省首推“四位一体”共治模式经验做法,局长在线访谈视频在国家疾控局发布。持续创新办班理念和施教方法,擦亮职业实训基地金招牌,承办国家班2期、省级班1期。(五)优化队伍建设,促进能力提升坚持在优化人才“储、选、育、用”上下功夫,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口,抓好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一是深化人才储备广度。建立干部储备库,针对疾控监督工作中紧缺的检验检测、监督执法等专业性人才,通过招考、选调等方式,全年新增机关事业编制人员5人。推荐11名干部到上级机关跟班学习、赴省内外业务培训和挂职锻炼,真“挂”实“炼”、开阔视野,为疾控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二是实化人岗相适准度。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考评机制,以“3项管理制度”和“5项培养计划”为目标,以“首席专家+科长”双导师帮带为抓手,为年轻干部成长蓄力赋能,推动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双提升。中心共遴选15名青年干部作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对象,在个人不懈努力和组织精心培养下,均成长为单位中层干部或科室业务骨干,其中4名92后优秀年轻干部领办市卫健委“项目首席负责制”项目。启动第一届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积极搭建人尽其才的舞台,充分突出年轻干部使用,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的年龄、学历及职称结构。三是优化选用育培梯度。主动谋划与复旦、武大、温医等高校合作交流,充分借助高校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加强“校地”协同,努力提升中心科研创新能力水平。全年邀请高校教授开展专题讲座、业务交流3次,指导科研项目申报2次。2024年,中心共发表论文45篇,其中SCI论文26篇;取得实用新型专利2件,软件著作权4项,市厅级及以上科研立项17项,省疾控中心项目立项1项,省预防医学会项目立项2项。以学科建设推动人才培养,2人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初级技术经纪人证书,获评省级“医坛新秀”4名、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3名、南太湖特支计划防疫专项人才2名、南太湖特支计划科技创新后备培养人才2名、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1名。四是强化技能提升力度。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疾控核心能力建设,建立全市传染病多点触发智慧监测预警“云公卫”平台。强化应急演练培训,全年累计组织或参加培训演练50余场次。成功获批国家人体生物监测项目重点实验室。荣获全省理化检验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第2名)、个人二等奖1名,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应急拉练团体三等奖,寄生虫防治技能竞赛团体三等奖和个人三等奖等。狠抓岗位练兵和专业技能比武竞赛,提高执法办案实战能力。全年组织网上和现地地实训11次,“每月一学”云课堂12期,培育国家级执法专家2名,遴选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24名。(六)坚持一体推进,抓好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廉政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实现压力传递。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健全并落实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常态化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学习,每月不定期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和通报教育,严明组织纪律。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12次,专题教育1次,节假日推送廉洁提醒信息10次。二是筑牢廉政防线。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建章立制,梳理修订单位内部管理、政治工作、经济管理、后勤管理和业务管理制度,堵住风险漏洞。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36个,其中风险等级一级2个、二级10个、三级24个,针对风险点和问题初步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划出警戒线,筑起防火墙,时刻加以防范。开展专题讲座、警示教育、主题宣传、故事分享会等活动,推动廉政教育走深走实。三是擦亮廉政品牌。积极探索常态化监督管理新机制,深入推进清廉建设,积极打造“清韵廉心”“卫监清风”清廉品牌,深化品牌内涵建设,营造清廉文化氛围,传递清廉正能量。持续发挥科室“清廉细胞”作用,人人讲清廉、事事做清廉,注重将清廉要求渗透到日常工作中,护航疾控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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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年来,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担当进取,在党的建设和疾控监督事业发展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新时期疾控体系职能定位、上级党委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队伍建设促提升等方面还有短板弱项,工作方面还存在规划协调统筹不够、融合不足等问题。 |
四、下一步打算 |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谋划之年,也是疾控中心新成立后的开局之年,中心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和疾控监督工作总要求,科学谋划中心2025年工作,以实干争先为工作追求,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服务为主跑道,深入推进疾控、卫生监督深度融合,为奋力打造全国综合医改先行地、市域卫生健康现代化样板地、健康中国示范地,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健康支撑。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11月21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 |
相关资质认可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限至:2025年7月19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限至:2028年11月7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限至:2027年8月29日。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荣获2024年度湖州市加快高质量发展成绩突出集体、2024年度市级卫生单位绩效管理考评一等奖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