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容补贴品类 精简申请流程
记者昨天从市建设局获悉,我市对旧房装修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在扩大补贴品类范围的同时,简化申请流程。此次政策调整依据省建设厅近日印发的《关于用好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政策 加快推进农房改造行动的通知》执行,旨在提升政策惠及面,激发农村住房装修改造活力。
今年2月,《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物品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出炉,补贴品类较去年有所增加,新增窗、墙纸、墙布、涂料、油漆等物品或材料。此次发布的《通知》在原有基础上,针对农村房屋的特点和农村居民的需要,将大门、屋面瓦、砌体材料、防护栏杆等纳入农房装修改造补贴范围,增加了补贴的覆盖品类。
根据该《通知》,同一套农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2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旧房装修改造补贴。
据了解,今年我市旧房装修补贴的对象为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且装修行为需要发生在2025年度,实行先购后补,按装修所用物品材料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人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最高不超过2万元。
“今年已申领过旧房装修补贴的农房,有大门、屋面瓦、砌体材料、防护栏杆等材料没有列入原申请补贴范围的,如原申领补贴金额不满2万元的,可进行二次申请。”市建设局介绍,为进一步方便消费者申请旧房装修补贴,我市对申请材料进行了精简,申请时不再要求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发票查验结果。同时,对消费者自行购买材料装修的,只需提供施工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即可,不需要再提供正式装修(服务)合同。
市建设局提醒,有需要的市民,可使用微信直接搜索“浙里旧房装修”,进入“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查看具体政策并通过小程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若市民对补贴政策有疑问,可拨打市建设局咨询热线0572—2021799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