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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
发布时间:2025-07-31 09:11 信息来源:湖州日报 字体:【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实施,并于近日开始受理,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据悉,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2024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另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事项进行在线办理,或前往所在辖区乡镇(街道)人社窗口申领。如有咨询需求,可拨打以下电话:湖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0572-2200160;德清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72-8251879;长兴县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中心 0572-6028515;安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72-502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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