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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4日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向新向好,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
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高标准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加快打造创新湖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各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3.55%。全市各类资金安排16.35亿元。
(一)推动高等教育整体性跃升。推动在湖高校精准定位、分类发展,支持湖州师范大学争取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力争实现省一流学科(A类)零突破。鼓励高校完善学科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市属高校力争新增省级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平台3个。
(二)支持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标准制定。
(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两转化”工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科技领军企业、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培育。聚焦“1366”先进制造业布局,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关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四)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提能造峰。深入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科技金融赋能计划、科创产创融合计划、成果转化加速计划,支持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和省级中试平台创建。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湖州市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平台运作机制,深化吴兴区“AI+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广南浔区电梯产业垂域大模型运用。强化高校院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支撑高水平科技成果的创造与转化。深化“质量管家”服务,帮扶50家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培育省、市级重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5个。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
(五)推进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支持开展龙头企业主导的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打通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之间的堵点。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打通专利转化关键堵点,推动专利产业化,年度新增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50件以上。
(六)促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发放算力券、模型券,加大优惠算力供给,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使用智算。加大算力、数据、场景等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打造10个左右“人工智能+”标杆场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5项以上。
(七)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发挥全市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作用,加大对“1366”先进制造业的信贷支持。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推动科技创新债券扩面增量。依托省创新积分制数智底座,完善湖州市科技型企业评价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概念验证”等保险产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实施。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保险等业务,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八)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战略,优化引才结构,持续迭代“南太湖精英计划”,聚焦人工智能、前沿电池、时空智能、新能源飞行器等先导产业、未来产业,新引进人才创业项目200个以上,重点产业集聚度达85%以上,其中聚焦“1366”先进制造业的高成长性、高爆发性重点培育项目不少于30个。做实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引导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自主引才,深化“人才组团流动”,全年组织专场资源对接活动不少于20场,加快发布一批外国人才服务保障改革成果,以制度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市经信局牵头)
聚焦“1366”先进制造业,深入推进制造业焕新,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力争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全市各类资金安排4.62亿元。
(九)提升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竞争力。对符合“1366”先进制造业布局的新建、扩建项目,以竞争性遴选方式落实产业链协同发展专项政策,按照遴选结果给予奖励。对特别重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给予综合扶持政策。落实“腾笼换鸟”专项政策,各地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比例计提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用于支持工业用地盘活等。力争科技、绿色、数字经济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十)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深入开展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工作,力争融资租赁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投放额超10亿元。围绕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国家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建设,推动制造业企业加速技术改造提升。全年推动技改投资增速10%。深化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力争建成减污降碳园区1个。用好“美丽蓝天”项目资金,实施2个以上重点涉气产业集群改造提升,完成环保绩效A级企业培育10家。
(十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
(十二)支持企业加快实数融合。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对首次评定的未来工厂、省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和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给予奖励。全年力争新增未来工厂、省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和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8家以上,大幅提高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2.0覆盖率,推动企业从单一环节的数字化向环节间的数字化贯通。
(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稳产增效,力争全年降本减负200亿元。落实落细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力争新增无还本续贷250亿元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扩大绿色、科技创新等债券规模,力争发行额达200亿元以上。推动“新锐壮腰工程”,培育运行效益好、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年度新锐企业。全年新增省专精特新企业120家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以上,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引导上市公司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并购整合,支持企业依法开展并购重组。
(十四)支持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将传统文化融入现代设计,顺应国潮趋势,推出“经典爆款”。加强传统工艺美术和传统产业的保护,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大力培育工艺美术大师,加强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推动历史经典产业发展。
三、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转型升级(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
聚焦“265”现代服务业产业布局,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全市各类资金安排1.50亿元。
(十五)更大力度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加快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政企联动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提振商品消费,培育壮大文旅、体育、养老等服务消费。推动专业市场转型发展,加大土地、资金、人才等政策保障,支持3家以上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全市联动举办“味美湖州”等各类促消费活动400场以上,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不少于20场。大力推进国家级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培育“户外+消费”融合新热点,全面激活湖州户外经济活力。进一步打响“湖光山色 度假之州”目的地品牌,全面提升湖州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转化率,力争全年全域旅游人数增长7%以上。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举办银发主题促消费活动,激发银发家庭消费市场活力。
(十六)深化落实国家提振消费政策。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3万辆以上,家电销售额40亿元以上。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促进消费金融覆盖全消费领域。鼓励运用数字人民币红包提升促消费政策的实施质效。用好离境退税政策,进一步深化支付便利化工作,切实巩固重点文旅场景受理环境,为境外人员提供多元支付服务。拓展深化入境旅游全链条便利化政策,力争入境过夜游客增长10%以上。有序清理优化消费限制性措施。
(十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首版次软件支持力度。持续推进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加大对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物流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支持培育壮大龙头物流企业和专业物流领军企业。持续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库纳统力度,不断壮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机构培育库。
(十八)支持壮大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分类梯度培育一批服务业产业赛道,积极争创省服务业领军企业。加快推进省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持续加大文化“新三样”重点企业、项目培育力度。支持特色场景项目、“两业融合”方向重点项目建设。深化“平台+产业”双向赋能,打造3个以上省重点产业集群,新培育超亿规模“直播+”产业1个、“绿色直播间”20个。
四、推进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和交通强市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深入实施交通强市和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建设改革,统筹推进低空经济发展、船舶电能替代、运输结构转型等工作,全市内河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08万标箱。全市各类资金安排6.48亿元。
(十九)加快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建设。建成东宗线(湖州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新增内河千吨级航道21.6公里,加快实施杭湖锡线(武林头至三里桥)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南浔综合物流园公用码头项目建设,全市新增500吨级码头泊位15个,港口吞吐量力争完成1.5亿吨。开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研究,支持推动内河航运服务集聚点申报创建。
(二十)支持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发展。支持A类通用机场建设运营、开通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等,积极争取通用航空发展省级补助资金;支持打造低空产业“先导区”和低空经济“先飞区”,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新开无人机航线10条以上。
(二十一)实施“千亿千里”铁路建设行动。稳步推进苏湖城际铁路建设,保障杭德市域铁路、杭州地铁10号线三期年底开通运营,完成铁路投资28亿元。
(二十二)推动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统筹用好交通物流补助、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专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铁路、水路运输周转量均增长3.2%,集装箱海铁、江海河联运量分别完成37万标箱、108万标箱。持续推进运输装备淘汰更新,全年拆解老旧船舶200艘,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90辆,国六及新能源货车保有量占比达到30%以上,其中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占比达3%以上。支持配套补能设施网络的规划建设。
(二十三)持续实施交通惠民政策。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300公里。对符合条件的“司机之家”给予运营补助。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市商务局牵头)
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持续深化“五外联动”开放体系,加快推动优势产业出海拓市,实现生产型企业出口增长6%以上、实际使用外资6.5亿美元以上。全市各类资金安排2.25亿元。
(二十四)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支持展会100个以上,组织不少于300个团组境内外拓市场。深耕潜力企业梯度培育,着力提升规上工业出口实绩企业占比。加快拓展新兴市场海外营销网点布局,支持企业入驻境外展览展示中心。鼓励壮大服务贸易。培育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级激励。深化“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机制,稳步提升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贡献度。开展出海拓市攻坚行动,大力引导新兴产业产品出海,推动童装、绿色家居等重点块状产业出海拓市,提升物流装备、电梯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开展贸易摩擦应对。积极争取进口产品等贴息支持。深化跨境人民币结算、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等工作,优化保险期限、担保措施、信用主体评估方式等承保条件。
(二十五)全面提升开放能级。加快高能级开放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湖州、德清保税物流中心(B型)协同错位发展,全力推进湖州综合保税区申建工作。加强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培育,鼓励建筑企业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产品、装备、标准有序“走出去”。
(二十六)打造长三角绿色开放城市。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完善“十字六向”高铁网、“五纵五横”高速公路网、“八干十支”内河航道网,推进吴兴区南太湖通用机场建设,全面提升交通网络效能与区域联通水平。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加速通关一体化改革拓面,提升外贸集货能力,对新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十七)提升展会影响力和带动力。发展县域会展经济,引导区县特色展会集聚举办,推动区域间会展资源互补衔接、一体发展。有条件的区县可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引育与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相关联的展会项目。深度参与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促进数字贸易发展与投资合作。支持办好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大会、湖州国际绿色家居博览会等会展活动。
(二十八)强化双向投资合作。落实新一轮外资招引促进政策,用好用足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等政策。完善境外招商网络布局,建立“境外合伙人+外资招商队”双聘制的境外驻点招商模式,加大对重点国别、重点区域高质量外资引进力度。支持开展QFLP基金合作,扩大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其中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深化开展“与湖州 共未来”系列投资促进活动,全年组织境内外活动35场以上。依托省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常态化开展服务及国际合作对接。支持企业加强境外经贸合作区和海外流通设施布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省重大建设项目120个以上,完成投资350亿元以上,推动项目投资增长6%以上、产业投资增长8%以上、制造业投资增长10%以上。全市各类资金安排102.36亿元。
(二十九)加力产业投资。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内生裂变,纳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数量占比达60%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地一批“大好高、链群配”项目。全市力争取得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1000亩,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用林地“应保尽保”。
(三十)促进民间投资。迭代实施“民营经济39条”,“4+1”专项基金、新增能耗、新增工业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80%。更大力度拓宽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路径,常态化公开推荐拟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三十一)强化要素供给。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力争政策资金争取额度在全省占比超过经济占比的1.5倍。保障供应建设用地2万亩、用林地4000亩,力争7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42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12亿立方米以上。优化能源结构,清洁能源装机累计达到1367万千瓦。市级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三十二)深化投融资改革。强化市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严格实施区县政府投资新立项项目联审,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深化政府债务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摸清存量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合规开展存量资产盘活。力争全市投放政策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00亿元。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大力推进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作,深入开展共富先行攻坚,推动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保持稳定。全市各类资金安排22.63亿元。
(三十三)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全面构建“5+5”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土特产”全产业链建设,提升14条产值超十亿元“土特产”全产业链发展水平。落实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提高“三农”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加大毛竹现代产业园区建设,落实好毛竹笋用林经营模式创新等中央财政推广项目。
(三十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建设10个以上省级重点村组团片区,创新推进跨区县片区组团联建联营,和美乡村覆盖率85%以上。全域推进乡村运营,加快和美乡村建设成果向运营成果转化。加快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完成农村水系治理60公里,打造幸福母亲河2条、城乡亲水节点22个、高品质水美乡村15个。强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维护,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20公里。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深化永久基本农田“优进劣出”布局优化,新增“多田套合”面积2.62万亩,全市套合率达98%以上。
(三十五)统筹推进青年入乡和农民进城。升级打造青年入乡发展2.0版,加快政策集成、资源整合、要素聚合、服务优化、平台迭代,突出“乡村味”“科技味”“共富味”,巩固壮大农文旅基本盘、大力培育科技赋能增长极,一体推进入乡青年“引育用留”全链条优化升级,新集聚入乡返乡青年3万人以上,农创客稳定在1万人以上,新引育“农文科商”标志性项目30个,打造标志性点位10个左右。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进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纳入医疗救助对象。
(三十六)促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实施缩小“三大差距”强城项目50个左右,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持续推进长兴“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建设国家试点、德清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省级试点,“一县一业”做强产业集群、补齐公共配套短板和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改造老旧小区22个,因地制宜探索老旧小区自主更新,打造城镇建设高质量城区、片区、社区、小城镇样板30个以上。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县城城镇化建设信贷资金。
(三十七)加快推进县域发展轴建设。深入推进5条省级、4条市级“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建设,申报重点项目94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05亿元以上,推动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辐射,更新改造城乡延伸管网16公里,完成20个行政村管线序化。
(三十八)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三个强村”为特色路径,全域推广“两入股三收益”等共富利益联结模式,鼓励村集体依托自身资源与经营能力,因地制宜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对相对薄弱村的发展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推动形成稳定多元的农民增收机制。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切实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全市各类资金安排78.87亿元。
(三十九)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健全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和创业带动就业机制,重点群体就业帮扶5万人。加快建设市域技能型社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逐步构建以就业和增收为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制。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四十)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与激励机制,实施国家育儿补贴制度。优化城乡托育服务资源配置,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改革。推动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全域升级”,完善普惠托育公共服务支持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深化“医育结合”服务,加强儿童健康促进,探索推进困境儿童“免费托”和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完成吴兴区、长兴县、安吉县3个省级试点区县托育教育“六个一体化”工程。
(四十一)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深入推进教共体(集团化)办学共享学校全覆盖,实现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可及和优质资源共享。支持吴兴区、安吉县义务教育阶段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省级试点建设。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
(四十二)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迭代“以旧换新”、房票安置等政策,推进“好房子”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筹集,推动在建房源及时建成出租,积极利用政策资金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竣工交付各类保障性住房4100套(间)。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240台以上。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提升行动,完成农房改造1.2万栋。
(四十三)支持推进“老有康养”。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深化“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推动机构普惠养老服务落地。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造提升。持续建强养老服务队伍,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6人。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健全多层次长护险保障体系。
(四十四)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健全“1+10+N”医疗服务能力体系,加快临床重点专科(临床重点扶持专科)和市级十大医学中心建设,开展重大医疗技术“揭榜挂帅”,填补市域医疗技术空白,提升全市医疗服务水平。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化县域健共体改革,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15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特色专科)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中医特色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推进省“万医进修”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完成150名基层医务人员进修任务。
(四十五)支持推进“弱有众扶”。落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按照省域统一标准,推动低保标准稳步提高。社会救助监测比例保持户籍人口的5.3%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服务6万户次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90%,“群帮惠”帮扶困难群体达到1.13万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500人,康复救助孤独症儿童330人,康复辅具适配4201人,开展红十字公益项目20个。
(四十六)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着力构建有利于“投资于人”的制度环境,统筹建立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迭代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构建完善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体系,扎实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衡可及,奋力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上述8个领域政策,2026年安排各类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金额为235.05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新出台政策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政策明确的各项政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本政策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