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21-05935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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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第一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要求
(三)主要目标
第二章 高水平发展15年基础教育
(四)切实加强学前教育
(五)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六)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
(七)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第三章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九)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十)培育职业教育特色专业
(十一)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第四章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十二)加大高校内涵建设力度
(十三)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十四)增强高校服务社会能力
第五章 全面推进继续教育
(十五)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十六)完善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十七)着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六章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十八)切实加强德育建设
(十九)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二十一)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第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二)实施人才强教战略
(二十三)加强师德建设
(二十四)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第八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二十六)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七)加强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建设
(二十八)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
(二十九)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
第九章 深化教育改革和开放
(三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一)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三十二)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三十三)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三十五)推进教育开放
第十章 着力增强教育保障能力
(三十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三十七)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三十八)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湖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2011-2020年)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湖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才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 言
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也决定着国家、民族的未来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湖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要求。
湖州,历来崇文重教。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和“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关心支持下,通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湖州教育成就辉煌。率先基本普及学前到高中的15年教育,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优质教育资源不断积累,社会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基本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高等教育取得跨越式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形成了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育体系,为湖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当前,湖州教育总体上已进入“读好书”的阶段。对照新形势新要求,湖州教育在许多方面还存在问题和矛盾:一是教育理念还不够新,素质教育推进还不够理想,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完全适应创新创业要求;二是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异性还较明显;三是教育结构还不够合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仍显薄弱;四是教育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足;五是教育投入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尚有差距,教育保障水平不高,尤其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投入偏少。
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紧紧抓住而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湖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湖州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制定和实施好《湖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是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必须抢抓发展机遇,应对各种挑战,深化改革,创新破难,率先实现湖州教育现代化。
第一章 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增强‘三力’、奋力崛起”的发展战略和建设“四区一市”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全力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加快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基本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发展需要,着力构建与湖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发展格局。
──以素质教育为核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交流合作和创新思维能力。建立健全以质量为导向的教育评价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提高教学质量上来。
──以加强内涵建设为导向,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切实加强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高水平发展15年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提高地方高等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湖州教育的综合实力。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增强教育发展活力。力争在教育管理体制、教育投资体制、学校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取得新成绩,转变管理方式,形成更加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增强教育发展实力。加强师德建设,强化教师培训,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管理者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引领全市教育发展的名师名校(园)长和骨干教师。
──以促进公平为原则,实现教育和谐发展。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和城乡薄弱学校建设,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让适龄青少年儿童享有良好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前,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到2020年前,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建立更加完备的教育体系。到2015年,基本建成现代教育体系,教育的布局、层次、类型结构更加合理,农村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等明显加强,职业教育能力和高等教育水平全面提升。到2020年,形成比较成熟的现代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协调发展,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格局全面建立。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到2015年,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9%,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6%;主要劳动年龄人口(16-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到2020年,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全面开展,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9.5%,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2%;主要劳动年龄人口(16-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提供更全面的优质教育。教师整体素质明显增强,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人才培养模式更趋多样,教育内容、方法、手段不断创新,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普遍提升。
──形成更广泛的公平教育。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区域差距不断缩小。完善教育资助制度,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失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人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得到全面保障。为学生建立学业、心理等更多样的帮扶体系,维护每一名受教育者的学习尊严。到2015年和2020年,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分别达到90%和100%,等级幼儿园比例分别达到85%和95%。
──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基础。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广泛应用。到2015年,全面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系统,中小学校园网建成比例达到95%,计算机生机比达到5︰1,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基本达到配备标准。
──健全更加多元开放的教育体制和机制。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学校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管理的机制更加健全。教育对外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
附表:湖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预期目标
指 标 | 单 位 | 2009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10年省 | 2010湖州统计局提供 |
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 | % | 98.1 | 99 | 99.5 |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100 | 100 | 100 | ||
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92.3 | 96 | 98.5 |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 43.1 | 56 | 62 | ||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 万人次 | 27.8 | 40 | 55 |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8.8 | 10.5 | 12 | 9 | 9.14 |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 | 7.7 | 14.7 | 20.9 | 10.3 | 8.91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2.6 | 13.5 | 14 | 12.8 | |
其中:受过高中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 % | 71 | 88 | 92 | 74 | |
平均受教育年限 |
第二章 高水平发展15年基础教育
(四)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到2015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到2020年,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9.5%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全面展开。
强化政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推进公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立学前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各县(区)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公办输入管理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
着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构建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湖州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加快等级申报评定工作,健全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有计划地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室举办幼儿园,加强中心村等村教学点的建设,重点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指导示范作用。到2015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所达到省二级及以上等级的中心幼儿园。
提高保教质量。加快建设幼儿教师队伍,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加强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的培养培训,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密切幼儿园保教与家庭教育的合作,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指导与服务。重视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为婴幼儿家长提供教养指导服务。
(五)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名校集团化工程”, 推行小班化教学,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到2015年,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障有力、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省内领先的良好格局;到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高水平均衡发展。
实施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立足教育公平,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评职评优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师、生源、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到2015年和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分别达到90%和100%。做好住宅区配套中小学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实施“义务教育名校集团化工程”,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使每一所学校都具有良好的育人环境。
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深化课程与教学方式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到2015年,小学班额不超35人的班级数和初中班额不超40人的班级数有明显增加。到2020年,小学班额不超30人的班级数和初中班额不超35人的班级数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保障机制,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消除辍学现象。在县(区)域内,建立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学生成长帮扶和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六)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深化新课程改革,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努力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和创新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到2015年和2020年,全市省级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分别达到60%和85%。
加快优质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发展特色”的方针,坚持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和任务,立足自身文化传统、办学基础、学生发展要求和教学现状,形成具有独特文化和教学特色的普通高中。扩大办学自主权,鼓励创新发展,探索综合高中办学模式。总结和推广高中特色办学经验,发挥优质高中在特色办学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创新普通高中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大力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校通过富有吸引力和特色的课程、教学及各类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人生规划意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发学生学习潜能,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切实提高学习质量。鼓励学校对特殊潜质学生开展个性化培养,为特长学生多样化发展创造条件。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方面开展指导。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优质发展,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适度控制学校规模,着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打造学校优质品牌。通过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提升教师的研究与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科教育教学优质化水平。不断更新教育理念,重视学校内涵发展,完善高中发展性评价体系,逐步取消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消除薄弱高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加强特殊学校建设,市、县要按有关要求建好特殊教育学校。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使从事特殊教育的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学校分别按不低于同类普通学校的10倍、5倍标准安排财政生均公用经费;免除残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快改善教学条件,充分满足残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需要。优化特殊教育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学前教育,多种形式发展高中段教育,突出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残疾人教育基础能力和整体水平。
加强特殊教育管理。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重视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与提高,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福利待遇。改进和提高特殊教育教学,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建设,坚持按需施教,开展个别化教育,开发学生潜能。依托湖州市衣裳街学校和聋哑学校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收残疾学生入学,建立健全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的督导和评估,切实提高办学质量。
第三章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创新职业教育理念、改革教育教学模式、提升职业技能素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认真实施“职业教育内涵提升工程”。推进现代化示范学校建设。到2015年,建设好一批能支撑当地产业发展、有特色的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完成中职学校阶段性调整任务,学校全部达到省重点职校标准,校均规模达到2500人左右。重点建设好6所左右国家和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建设,高水平建成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初步建立起适应湖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质量、规模、结构、效益协调发展,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以高职教育为龙头,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效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
(九)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制定实施支持校企合作激励政策。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课程内容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对口就业。到2015年,中职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专业对口率达到80%以上,中职毕业生获得中级职业资格85%以上。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通过工学交替的途径在职继续学习。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十)培育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全面推进“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优化专业结构,形成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专业发展新格局。到2015年,重点建设25个左右中职教育主体专业、20个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重点建设10个左右高职专业,提高职业教育对地方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增加基础能力建设,满足职业教育对人才培养培训的需要。到2015年,确保中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高中1.5倍以上,生均教育仪器设备值达到7000元以上,高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配齐配强中职教师,师生比达到1︰16,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达到90%,其中“双师型”教师中高级工比例达到85%,技师达到30%。
(十一)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活力。改革招生选拔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中职与高职、职教本科的直接衔接,构建中职学生人才成长“立交桥”,形成比较完整的中高级人才培养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全面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学分制、分阶段学习等更加灵活的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发展质量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十二)加大高校内涵建设力度。按照“因地制宜、体现特色、服务地方、科学发展”的要求,科学定位,创新发展,着力提高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加大传统学科专业调整和改革力度,加强工科及应用型学科建设,努力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支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着力强化专业领军人物和专业教学团队建设,着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层次,提高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完成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的规范设置,支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到2015年,湖州师范学院建成硕士学位建设单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到2020年,湖州师范学院全面达到建成湖州大学的各项指标要求。
(十三)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按照“素质育成综合化、培养内容个性化、实践实训全程化、成才途径多样化”的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创业就业能力。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探索符合学校实际、体现时代特点、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推进高校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深入推进基于生产过程的项目化教学改革,建立若干优质教学资源库。切实加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工作,完善科研体制机制,尊重学术自由,激发广大教师、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重点学科、学术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基地、科技创新平台、科研公共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快高等教育现代化、国际化建设步伐。
(十四)增强高校服务社会能力。加快推进高等学校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区域服务计划,为全市的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智力和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服务地方能力。健全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评价体系。面向湖州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产业升级,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提高高等学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中的贡献度。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推动高等学校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支持高等学校开展继续教育。
第五章 全面推进继续教育
(十五)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大幅度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成立跨部门的继续教育协调机构,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建立继续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开展各类继续教育机构资质认证和教育质量评估,加强对继续教育市场监管。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努力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十六)完善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开发、整合湖州广播电视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博物馆、企业等组织的教育资源,并鼓励相关组织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继续教育。加强以湖州社区大学为龙头的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统筹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式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构建各种学习有效沟通衔接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服务。实现学历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的相互贯通。完善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扩大开放教育规模,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成人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突出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办好湖州农民学院,扎实推进农村成人教育工作。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到2015年,重点扶持20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并建好20个城乡社区教育示范校和20个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基本形成县(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成人继续教育网络,提高城乡居民综合素质。
(十七)着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统筹、整合学校、社区、企业、机关、街道、村社等国家和民间的教育资源,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构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融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沟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的城乡教育网络,促进学习资源的共享,形成开放、灵活、方便的终身学习平台,满足全社会接受教育和培训的需要。构建以各级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加快发展老年教育。
第六章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十八)切实加强德育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开展行为养成、道德认知、情感体验、理想信念等教育。构建大中小幼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充分开发每门课程蕴涵的德育资源和功能,发挥课程主渠道作用,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全面推进学科育人。培育德育特色与典型,积极构建校本德育课程体系。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传统文化教育。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提高德育的吸引力,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特色。
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和机制建设。提高德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加强学生党团组织、少先队以及各类社团建设。加强青少年科普教育、法制教育、生态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德育基地建设,重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重点建好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中心。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体系,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德育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校本德育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德育导师制和教师育人职责考评机制。
(十九)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推进新课程改革,重视课程建设,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加强课堂教学创新研究,积极推进“有效教学”。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和卫生工作,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提高学生艺术修养。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告制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巩固在90%以上。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健全师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加强科技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人口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
(二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人人成才和为了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方法,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注重科学评价,着力培养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关注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探索教学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选择机会和自由发展空间。加强实践教学,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逐步形成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方案,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建立科学、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评估体系和督导公告制度。
(二十一)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减负。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改革导向,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坚持规范办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上课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控制补课,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严格确保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全面推广“轻负担高质量”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要充分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及校外活动,积极开展科技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家长也要合理安排子女的课余生活,保护子女的兴趣爱好,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投诉、举报、公告、问责和违规办学查处制度。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不以升学率对县(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第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二)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弘扬尊师重教风尚,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教师培养培训的经费投入,优化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发展,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和管理者队伍,培养一批能引领湖州教育改革发展的教育专家、名师名校(园)长和骨干教师,为湖州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至2015年和2020年,幼儿园教师专业学历显著提高,小学教师专科、初中教师本科学历比例分别达到90%和98%,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分别达到15%和30%;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15%和20%,名教师分别达到700名和800名,名校(园)长分别达到70名和80名。
(二十三)加强师德建设。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意识、职业意识、师表意识。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心态教育纳入教师培养培训的基本内容,组织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使教师安于从教,善于从教,乐于从教。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确立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对每一个学生负责,对学生全面发展负责,对学生终身学习负责。引导教师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培育良好学风、教风和学术作风,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健全师德监督机制,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开展评比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四)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贯彻《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促进校(园)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大力实施“教师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创新培训机制,逐步增强校(园)长和教师选择培训的自主权,激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相对灵活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机制,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培训。加大农村学校教师专业成长的支持力度。继续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层次。健全校本培训制度,促进教师自主学习提高。把教师继续教育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必备条件,严格教师培训统计管理,形成鼓励教师终身学习的长效机制。
加强骨干教师和名师名校(园)长培养。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和到先进地区知名学校“拜师”等多种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和专业化校长。搭建骨干教师施展才华的舞台,完善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和教学明星评选制度,加大名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建立一支100名左右师德好、业务精、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省特级教师后备队伍,努力使他们成为能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发挥示范作用的专家型知名教师。改进名师名校(园)长考核与管理办法,完善名师名校(园)长帮扶结对等制度,在市、县(区)师训机构及有关学校设立名师名校(园)长工作站(室),充分发挥名师名校(园)长的传帮带作用。努力建设有利于名师名校(园)长成长的环境,促进名师名校(园)长专业化的持续发展,完善名师名校(园)长奖励机制。
优化教师培训的条件保障。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市教师培训工作,将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省要求重点建设好市、县(区)教师培训基地,并保障其培训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整合县(区)级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市内各类培训资源,完善市、县(区)、校三级培训网络。加强与师范院校等高校及市外先进教师培训机构的合作,到2020年在省内外建立5个委托培训我市教师的基地,加大英语等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出国培训或引智培训的力度。市、县(区)财政按每年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各中小学校按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安排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二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科学核定城乡一体、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校各科教师。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和聘用办法,加强资格登记管理。转换用人机制,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教师人才交流中心,完善教师转岗退出机制。大力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支教服务制度,健全城乡学校之间、校与校之间教师合理双向流动机制。认真落实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山区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政策,在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健全教师每年健康体检制度和建立名优教师疗(休)养制度。做好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中小学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深化校长任期目标管理,探索校长职级制,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
第八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二十六)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网络体系,优化各学科教学仪器和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配备。积极推进基于云计算和下一代互联网的教学研究、应用与服务。到201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和高中段学校校园网建网率分别达到95%和100%,建校园网的中小学100%实现“班班通”;50%的学校校园网建成IPV6网络平台,开展基于IPV6的教学和应用服务。到2020年,中小学每个教师拥有专用计算机,学校信息网络学习的条件全面建成。
(二十七)加强优质教育信息资源建设。建成覆盖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和学校的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库、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系统。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开发融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服务为一体的内容丰富、多层次、智能化、开放式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建立数字化终身学习支持服务平台和教育信息资源共建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
(二十八)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强化教师及管理人员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信息环境下资源获取与共享能力、教育教学方式探索能力、课程整合能力及管理服务能力。继续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教育教学模式,形成推广一批
教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教师自制多媒体教学软件评比活动,促进教育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开展学生电脑
作品竞赛和信息技术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在信息技术环境下自主学习的能力。
(二十九)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围绕教育信息化总体目标,着力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实现市、县(区)、校三级网络之间的高速联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数字化校园。开展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信息化通识培训、校长信息化能力培训和教育技术骨干培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继续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图书馆(室)配备图书(含电子图书),积极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全面实现中小学图书馆采编、流通、检索的计算机管理。
第九章 深化教育改革和开放
(三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标,加快建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完善公办学校体制。发挥名校带头作用,支持优秀校长或管理层管理多所学校,或实行一校多园,促进薄弱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进职业学校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发展集团化办学。完成各类“国有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规范设置。
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探索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的有效形式。制定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设计有效载体,拓展融资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出资、捐资,共同投资,扩大学校资本金,实现集约办学。积极开展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引导和支持其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向高质量民办学校方向发展。建成规范办学的独立学院,积极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民办学校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任教师,可以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享受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有序流动。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招生和办学自主权,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按培养成本核定和考虑合理回报。完善民办学校(幼儿园)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民办学校(幼儿园)并购重组和举办者变更退出机制。加强和改进对民办教育的评估。市、县(区)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幼儿园)发展,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
(三十一)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支持和督促县(区)政府履行好教育发展职责。落实“地方为主、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增强乡镇政府举办学前教育的责任。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在参与和支持义务教育中的作用。健全“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建立“政府负责、分级办学、分类管理”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市、县(区)听障、智障教育分类分级管理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举办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优化政府教育管理方式。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消除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提高决策科学性和管理有效性。建立完善教育监测评估体系、教育问责机制。加强教育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与途径。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三十二)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正确处理政府、学校、社会之间关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
推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公办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完善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学校发展中的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健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推动依法制定和完善高等学校的办学章程。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毕业生就业等建设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学校办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推进中小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分配、财务后勤等制度改革,建立自我规范、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学校运行机制。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制度,积极推动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规范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督促民办学校规范运行方式和决策程序。制定理事会或董事会章程,理顺理事会或董事会与校行政的关系,规范决策程序,完善办学章程,确保民办学校规范运行。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与决策机构的关系,保证学校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确保党组织在民办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教师、学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发挥年检年审制度对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促进作用。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
(三十三)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科学、公平、规范、易行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制度,努力遏制择校现象。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办法,重点考核考查学生的知识面、思考判断、创新思维、综合分析能力,降低考试难度。鼓励支持部分高中招收科技、艺术、体育等特长生,引导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创新人才培养。扩大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中等职业学校,探索实行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的办法。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规范招生录取程序,严格升学加分政策,加强监督,切实保护考生权益。
(三十四)推进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坚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理念,探索建立全面、科学、合理、开放、有效的多元教育评价制度。建立教育现代化县(区)评估制度,推进教育现代化。完善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办法,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积极探索构建以学校发展性评价为基础的现代学校评价制度,着力增强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校走依法自主办学、内涵提升之路。完善学校激励、竞争机制,健全教师绩效考评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面向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体质健康状况测试、毕业离校后发展性评价等多元评价监测体系,引导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健全教育评估,引进第三方,推进专业性评价。健全教育质量监测(控)机制,探索发布教育质量监测报告等办法,强化质量意识,扩大社会监督。
(三十五)推进教育开放。积极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以省“千校结好”行动计划为契机,鼓励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建立与发展对我友好、地位相称、交流合作互补性及可持续强的国外学校开展结对、交流合作工作,至2015年和2020年,与国外学校开展结对、交流学校分别达50所和80所。高校建设一批外语授课的特色专业,提高双语教学课比例,推进高校与国外高校建立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等合作关系。选派优秀校长、英语及其他学科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赴国外研修(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吸引国外专家学者来湖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引进国(境)外优秀教材,提高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有计划地引进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职业学院专业课程与国际通用资格证书的对接。适应湖州对外开放要求,选择优质学校和幼儿园招收外籍人员子女,办好适合外籍人员子女就学需要的外语特色学校,为外籍人士在湖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加强与长三角及国内教育先进地区的联系交流,认真做好对口援助、结对扶贫工作,办好内地民族班。
第十章 着力增强教育保障能力
(三十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公共教育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领域,建立完善多元化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增加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各级政府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教育经费依法实现“三个增长” ;确保全市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超过省核定的比例;确保全市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例高于现有水平,争取逐步提高;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征足用好教育费附加。统筹安排相关政府性基金用于教育。各级政府要将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用于教育。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为辅,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基础教育经费支出应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计划单列。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筹措经费的机制。继续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经费保障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争取境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出资或投资办学。认真落实城市建设配套费、教育费附加等按规定标准用于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按政策规定减免有关税费、规费,教育用地、教育资源转让所得全额返还用于学校建设等政策。
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按照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逐步实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经费分配向农村或薄弱地区倾斜,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逐步加大市本级财政对各区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和教育专项补助。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完善政府、学校、社会联动的扶困助学长效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政策。完善中高职(院)校奖学金、勤工俭学、特困生补助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
加强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建立教育投入增长监督制度,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情况。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实行教育投入绩效考核,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全面实行学校财务统一核算。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健全教育经费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强化全过程审计监督。加强规范教育收费的制度建设,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勤俭办学。
(三十七)提高依法治教水平。加快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施教、社会依法参与”的教育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和监督机制,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教育秩序,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合法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规范教育机构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学校管理体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领导体制和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教代会、团组织等的积极作用。完善学校法人制度,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加强和改进学校内部管理,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依法加强教育督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建立一支适应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的高水平专业化的教育督导队伍,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开展对县(区)级政府优先发展教育情况的督导,促进县(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以保障切实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完善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性与发展性相结合的督导评估机制。实施示范性教育强乡(镇)、县(区)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代化水平评估,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三十八)加强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切实把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改善教育发展环境,为教育多办实事。把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切实担负起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责任。强化政策调控,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条件,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把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的比重,坚持教育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提升教育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力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以党内民主促进校内民主,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惩治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完善校务公开体系。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学校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着力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在新的历史时期,务必弘扬我市崇文重教的良好传统,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和尊师重教的浓厚舆论氛围。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借助省、市宣传媒体,建设好、利用好“湖州教育网”、《湖州教育动态》等平台,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改革思路和重大部署,大力宣传湖州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成绩经验和亮点特色,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的优秀品格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形成社会各界共同促进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