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06-00312 | 成文日期: | 2006-0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全面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一、“十一五”时期的发展背景
㈠发展基础。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始建于1994年8月,经历了建立、发展、完善三个阶段。通过建立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了以商品化、市场化为主要标志的住房新体制的建立,推进了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为引导职工转变住房观念、提高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保障能力,培育促进住房金融业发展和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至2005年底,全市有4357个单位18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正常缴存的职工12.59万人;归集总额达到29.23亿元,余额为18.97亿元;全市向2.23万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24.67亿元,余额为17.08亿元,公积金存贷比率为90.04%;至2005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8647.80万元,为我市廉租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2931.13万元;截止到2005年底,资产优良率达到100%,保持了我市连续八年年末无一笔逾期贷款的记录。总结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基本经验,概括起来有五个特点。一是突出扩面,着力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十五”时期,特别是2003年下半年管理机构调整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重视住房公积金工作,在全省率先系统地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两年来,全市已有1200家非公企业4万名职工新参加了公积金制度,其中进城务工人员2.4万多人,改制企业职工1万多人。二是注重使用,着力解决职工住房难。我市从1998年3月起开始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后,紧紧围绕抓好使用这个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初步形成了利用住房公积金积累和贷款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解决城市特困群体住房问题的良好局面。至2005年底,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共2.23万户,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解决住房的户数,占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住房总数的85.95%。三是规范管理,着力防范资金风险。“十五”时期,特别是机构调整后,先后修订完善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和80多项管理制度,把规范化管理和防范风险的措施落到了实处。四是创新服务,着力提升单位形象。“十五”时期,特别是机构调整后,通过开展“规范与归集年”、“窗口建设年”活动,增强员工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提炼形成了“为民、敬业、进取、严谨、和谐”的员工精神,营造了一个争优保先的良好氛围。五是调整机构,着力完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调整后,建立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完善了决策监督机制。市公积金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的事业机构,在德清、长兴、安吉县建立了分中心,在吴兴、南浔区设立了业务管理部,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
“十五”时期,特别近两年来,我市公积金工作得到了更高层次和更多的鼓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建设部授予“全国房改和房地产业管理先进单位”;市中心和安吉县分中心连续多年被省财政厅、省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年度住房资金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市中心被湖州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机关”和“文明单位”。市中心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通过省二级认定;直属业务部被省建设厅授予“文明服务示范点”,被团市委、市妇联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和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
㈡发展机遇。
“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将进入新的阶段,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也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关键时期。
——“十一五”时期各级政府更加关注民生,重视和谐社会建设,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机构调整以来,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被列入为民办实事,各级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市“十一五”规划也进一步强调抓好住房公积金工作,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一五”时期我市集中力量建设大城市和全面小康社会,将进一步促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建设大城市需要吸引更多的人才和其他外来人员在城市安家落户,建设小康社会也需要给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这些将进一步促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中低收入职工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我市大部分非公企业职工,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尚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他们工资收入相对较低,住房困难的矛盾十分突出,更加需要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来改善居住条件,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㈢面临挑战。
“十一五”时期,住房公积金制度将面临新的挑战。
——所有制结构调整给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化和非公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在我市企业数量上已占多数,由于市场经济尚不完备,用工不规范,非公企业主主动给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识不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非公企业覆盖面不广,职工维权意识也不强。
——多元化职工群体和多元化住房消费给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扩大,缴存对象从原来的单一稳定职工群体扩展到进城务工人员等多元化流动性较强的群体,原来相对比较单一的缴存、提取、贷款模式,要逐步适应新形势下多元化、个性化的住房消费需求。
——资金规模急剧扩大带来的资金运作风险给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扩大和职工收入水平的提供,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急剧扩大,2005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规模已超过36亿元。随着今后我国金融领域的进一步市场化和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房地产市场变化波动,住房公积金面临的资金运作风险也越来越大,给资金管理提出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研究也需进一步加强。
二、“十一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指导原则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的要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结构;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改善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条件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㈡发展目标。
到“十一五”末,形成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的保障体系,建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的使用和运作体系,完善资金运作全过程监督的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确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核心作用。
—―进一步加大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力度。按照依法推进、有序推进的要求,力争每年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职工人数达到上年已建立职工人数的10%以上,构筑起比较完善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达到10万人,力争12万人,期末正常缴存人数达到18万人,力争20万人。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力度。稳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结构,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达到46亿元,年均增长率保持10%的水平,积极鼓励中低收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公积金积累改善居住条件,提取总额达到24亿元,期末归集余额达到41亿元。
—―进一步加大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达到42亿元,鼓励已贷款职工提前还贷,加大资金周转速度,贷款回收总额达到26亿元,期末贷款余额达到33亿元。同时,为全市提供城市廉租住房补充建设资金和低收入职工贷款贴息0.4亿元。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和风险防范力度。资金运作率保持在80%以上,每年平均贷款逾期率低于1‰,纳入第三级警示管理的贷款累计不超过15笔,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8亿元,期末贷款风险准备金超过2.5亿元。
㈢指导原则。
为实现以上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工作,坚持依法办事、规范管理、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办事就是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依法推进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规范管理就是要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全过程的规范化、制度化;以人为本就是要从维护中低收入职工切身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问题中的作用;注重实效就是要有效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居住水平,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㈠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十一五”期间,在前两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把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作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首要任务。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调整机制,进一步形成企业、职工主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到“十一五”末,实现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不低于80%,所有单位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不低于80%。
㈡着力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和运作。
“十一五”期间,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改善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条件,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和运作工作。根据职工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适当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稳步增加贷款最高限额和灵活的还款方式,开展贷款贴息试点工作,重点扶持经济适用房对象、拆迁安置对象、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进城务工人员等住房条件较差的企业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居住条件,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同时,在满足职工使用和合规、安全的前提下,加强资金运作,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全市尽可能多的提供城市廉租住房补充建设资金和低收入职工贷款贴息资金。
㈢努力完善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
“十一五”期间,在已建立一个办法、三个实施细则、80多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实施,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实施阳光操作和透明化办公。重大住房公积金决策要逐步实施公开预告、论证听证、社会公示和专家咨询等制度。建立和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组和主任办公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强化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运作操作规范、监管严密等。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细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
㈣健全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体系。
“十一五”期间,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将急剧扩大,归集的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将仍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和职工提取。健全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体系尤为重要。首先,建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和宏观金融政策的研究,合理调整贷款政策,加强贷前、贷中和贷后的管理,落实抵押风险责任制,积极探索合理的贷款风险分散机制;其次,建立安全确认机制,充分利用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建设部门房屋预售信息发布系统等数据库,做好住房公积金贷前、提前的安全确认;再次,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健全业务监管部门、同级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机制,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机制,社会和新闻的舆论监督机制,同时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监督,对分支机构、业务科室和重点岗位的稽核审计监督。
四、保障措施
㈠进一步营造住房公积金发展的良好氛围。
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工商、税务、劳动保障、人事、总工会等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和各类行业协会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支持住房公积金工作。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和思想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宣传住房公积金工作。让单位、职工充分享受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成果,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
㈡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加强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吸收外地城市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好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准备工作。对职工投诉,经多次上门宣传动员后仍拒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㈢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
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按照管营分离和监管要求,建立和完善数据集中存储、业务实时处理的涵盖缴存提取、贷款、结算和财务等16个子系统的综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同时要进一步按照有效、经济、规范、连续地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起与政府相关部门、受托银行、缴存单位等进行数据交换的开放平台,建立安全高效的存储灾难备份系统和全面的安全管理机制。
㈣积极开展优质文明服务活动。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从加强服务软环境和硬环境入手,推动优质文明服务向纵深发展。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青年文明号”为载体,全面推进“窗口”建设;以完善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管理为基础,实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通取通贷”,实现全市服务方式、服务标准的统一;以推行综合柜员制为抓手,逐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把优质文明服务不断引向深入。
㈤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
针对住房公积金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持续发展的研究,坚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总体部署与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正确把握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律,用创新的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破解住房公积金工作发展中的难题,进一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有一个新的大发展。
㈥完善管理体制和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要求,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监督职能,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管,实行授权管理和管营分离。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大力提倡湖州市公积金中心员工精神,大力开展学习型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继续走在前列提供重要保证。
主题词:住房公积金 管委会 发展纲要 通知
抄报: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