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21-00082 | 成文日期: | 2021-0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湖州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紧盯主动公开工作,守好信息发布责任田。2020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万余条,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220件,政策解读289件,政府公报10期,在线访谈8场,新闻发布会33场。及时更新湖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分类、编排体系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及办理程序等。按时发布湖州市政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及时更新市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直属机构等信息,按规定公开2020年度湖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聚焦决策公开,创新推出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以全生命周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和反馈、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议审议、执行情况等。落实“三统一”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检查清理,全面摸清文件底数,全年累计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
聚焦执行公开,高质量推进政府中心工作领域信息公开。高质量做好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解读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市政府重要工作及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全年累计公开重大改革事项65件,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119项,重大决策执行信息165件,发布审计整改公告17个。
聚焦服务公开,全面推进营商环境最优市建设。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全面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金融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公开,对严重违法行为、大案要案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依法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力度。
聚焦群企关切,创新推出“企业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积极运用“企业码”,实现政企对接“在线响应”、政策发布“精准投送”、政策兑现“分秒必达”。依托“浙里办”平台,搭建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
(二)紧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打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主动仗。进一步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请,以及补正、延期、意见征询、办理结果和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面及时录入工作平台。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府院联席会议作用。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紧盯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深耕政务公开“标准地”。
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市县乡三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牵头制定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并印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市县乡三级政务公开事项地方标准并发布实施,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与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融合对接、流程优化、专栏设置。二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政策解读,解读责任主体为起草单位。更多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全年累计公开发布各类形式的政策解读289件,其中图文解读60件、音视频解读57件、负责人解读28件。
(四)紧盯公开平台建设,深挖信息发布主渠道。一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服务、应用融通,加快建设基于统一信息资源库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着力破解信息公开数据底数不清、服务资源难以整合利用的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二是抓实管好政务新媒体。制定《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围绕中心工作,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联合市委网信办发布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指数4期。
(五)紧盯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抓牢监督考核指挥棒。一是完善监督评价体系。制订《2020年年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操作细则》,对考核部门、目标类别、分值权重、核验标准、完成时限分门别类进行明确,确保考核事项清晰、考核导向明确。二是优化第三方考核评价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6家市级有关单位、5个区县、4家垂直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社会评议,发布2期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指数报告,有力推动全市面上工作整体提升。本年度全市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1 |
规范性文件 | 33 | 33 | 43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照新时代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一方面融入法治政府建设的大局大势不够,另一方面融入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具体工作举措不多。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深耕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决策、审计、民生实事等领域的主动公开工作,为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行政畅通渠道,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加力。二是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创新政务公开在政府数字化转型中的场景应用,用好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依申请公开办理系统等各种平台,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走深、走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