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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3-06063 发文时间:   2023-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湖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一、《行动计划》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市连续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5所,其中市本级、长兴县和安吉县通过了标准化评估验收,实现了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建成了113个资源教室、8个卫星班、5所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验学校、5个特殊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以上,基本实现十五年免费特殊教育的普及化,有效保障了持证残疾儿童青少年“有学上”。与此同时,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还有1所未达标准化建设要求,上门送教比例过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为加快补齐短板,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我市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根据国家行动计划精神,结合《浙江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残联等部门研究制订了《湖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三、《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什么?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坚持政府主导、精准施策、促进公平、尊重差异,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行动计划》确定了到202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的目标,推动形成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机制优化完善的良好局面。

四、《行动计划》出台了哪些有针对性的举措?

《行动计划》围绕拓展服务对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等三大思路,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一)拓展服务对象,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一是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行动计划》为特殊教育从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在学前、义务教育、高中和高等教育等各个学段的工作重点。二是提供广义特殊教育服务。强调特殊教育要从服务轻度和中重度残疾儿童青少年向重度多重残疾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残疾儿童青少年延伸,形成更为广泛的覆盖面。三是提出更高要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提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区县应至少设立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到2025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不仅仅要完成标准化建设,更要创建现代化学校建设,加快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

(二)推进融合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推进融合教育,实现高水平融合是“十四五”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行动计划》从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具体任务。主要举措:一是在教育安置上进一步落实普通教育优先的发展理念。推动普通学校、职业学校敞开大门接纳残疾儿童青少年,不仅要保障学位供给,更要做好课程调适,提高教育的适宜性。二是深度整合教育资源。科学整合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努力实现各个部门、各类教育和各个专业领域的资源共享。三是加快特殊教育学校的转型升级。让普通学校真正承担起落实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让特殊教育学校逐渐成为区域融合教育的骨干力量。

(三)提升支撑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一是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巩固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升保障能力。二是精准开展区域内特殊教育学位需求测算,保障特殊教育学位供给。三是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增强特殊教育的职业吸引力,稳定资源教师队伍。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一)解读机关:湖州市教育局

(二)解读人:顾明明

(三)政策咨询电话:0572-2398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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