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95417299-1/2025-00538 | 成文日期: | 2025-06-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政发〔2025〕12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 |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办文办会程序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发明电〔2017〕46号)》有关要求,就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文件公开属性
建议该文件由市府办发文并主动公开。该文件面向基层,作为市级职能部门和区县主体等执行政策的依据文件,并无保密需求,有公开发布的必要。同时,该文件在起草、征求意见等环节也均已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因此,建议该文件公开发布。
二、关于《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全市各区县、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更好理解,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招标投标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国办和省政府分别制定有关规范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为强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贯彻落实国办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依法推动我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由市政务办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部门,结合湖州实际,联合起草《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则体系、规范招标主体行为、提升数智交易水平及其他事项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理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并要求严格招标事项审批、强化全链条监管、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
第二部分,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制度目录管理、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信用评价,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公告公示力度。
第三部分,规范招标主体行为。进一步要求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提升招标代理行业水平、从严管理评标专家、严格规范投标人行为。
第四部分,提升数智交易水平。深化数据平台运用,保障全流程数字交易,加快推进我市智慧交易监管水平。
第五部分,其他事项。对《实施意见》中的时间计算进行明确,并规定实施时间。
(四)施行时间
《实施意见》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三、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政务办;
解 读 人:史 兢;
联系电话:0572-22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