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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317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4:59:42


湖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和湖州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huzhou.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龙王山路518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150023,传真:0572-21500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州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聚焦财政决策、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载体作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推动政府信息在门户网站第一时间发声,全年累计在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策类信息39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门户网站全年总访问量95295次。全年累计公开发布各类形式的政策解读9件,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集约式、点对点式公开。高质量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年主办3件,会办10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办理规范指引,强化全市政府信息依公开办理工作规范指导,畅通业务沟通渠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常态化更新政策文件数据库,持续进行重要政策文件系统清理、查漏补缺,2023年系统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现行有效36件。依法履行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全年共发布意见征集15件,公开反馈情况17件。持续完善细化目录编制、意见征集等,做到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与反馈、政策解读、合法性审查、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全量实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常态化落实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内容监测、更新,全年纠正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等问题137次。充分发挥湖州财政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加强日常维护,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不断提升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全年累计发布内容439。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其他相关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累计组织2次全市财政系统相关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宣传工作培训。依法接受社会各界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2023年,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13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够细化,如政策解读等有时存在未及时更新等情况;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等有待进一步优化,比如:解读形式创新性不够,文字解读较多;三是政务公开作用发挥还有提升空间,回应群众关切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下一步举措。一是聚焦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财政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聚焦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聚焦财政职能和民生关切,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及政策解读等形式,采用图片图标、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喜闻乐见的展示形式,将专业性强的术语解读为通俗易懂的语言,真正让群众看的懂、能理解。三是聚焦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办理机制。持续完善和规范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微信等平台管理,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采编发布审核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按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动态栏目信息,办理回复网民留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财政政务公开,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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