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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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321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5:04: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湖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大数据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长兴路258号湖州日报社二期(湖州市文化创意中心)主楼第六层612办公室,邮编:313000,电话:0572-23988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大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建设数字湖州,持续强化公开广度,挖掘公开深度,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深化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南太湖号等渠道,不断增强机关管理透明度。截至2023年底,市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细化任务,明确分工2023年根据每季度湖州市大数据局政务公开排查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到实处。明确防控举措2023出台《市大数据局政务新媒体安全预警和应急方案的通知》提高我政务新媒体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运行安全,最大限度保障舆论宣传的信息正确、准确

(二)主动公开情况。着力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全力发布便民信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与透明度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32条,通过湖州市大数据局发展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411篇。获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权威媒体专题报道80余次。

)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受理、答复等流程,注重沟通协调,提高服务质量和公开效率,2023年全年,市大数据局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书,并已严格按照要求在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内容监管。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承办人、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查签发,涉及重大政策信息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需要发布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做好每日信息审核推送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营。亚运重保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28条信息,均严格落实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发布。优化奔跑者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成绩分解至四个季度,每季度开展工作交流暨奔跑者团队评比会,激发各业务处室常态化发布政府信息的动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市大数据局选取部分重点文件制作多元化解读。目前已对湖州数字安全运营中心进行视频解读,对数据赋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进行场景式解读,对《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湖州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湖州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进行图片解读。丰富公开渠道聚焦线上办打造局长带你浙里办事品牌,创新推出夜市办、就近办等政务服务新模式。全年开展宣传推介活动13场,参与人次超110万。聚焦线1126日上午,我局联合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走入天成社区,开展浙里办进社区 服务零距离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体验优质便捷地掌上服务。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两案回复工作2023年市大数据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回复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同步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强化对湖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运维管理、动态监测,累计下发门户网站通报51次。严格落实公开培训定期组织召开政务公开集中整改培训会,由近期成绩较好的处室做工作交流。各业务处室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补缺补差,对照指标完善各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市大数据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季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季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季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季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也清楚地认识到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意识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需进一步规范;三政策解读多元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会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开展培训,增强认识。通过周周晨学、集中研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提高各业务处室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二)加强学习,拓宽思路。积极主动学习其他单位、其他地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借鉴好的做法,进而规范各业务处室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

(三)明确重点,确保质效。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内容跟进解读,通过官方媒体发布权威声音,确保解读形式喜闻乐见、解读内容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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