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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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322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5: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市卫生健康委栏目和湖州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http://wjw.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卫生健康委联系(地址:湖州市青太路915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760022,传真:0572-27600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的通知要求为依据,结合单位实际,做好信息公开的发展规划、组织保障、统筹管理、规范制定、重大选题策划等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载体作用,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年在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17条,通过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方式发布信息1000余条,门户网站全年总访问量403002次。全年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解读3件(含文字解读和图解)。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合并申请后共回复3条。行政复议1件。

)政府信息管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管理和定期维护,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阅。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对第三方运维机构监测到的问题,确保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与浙江日报建立融媒体传播新机制,2023年“健康湖州”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30.4万余人,共发布各类信息600

)监督保障。委党委统一领导委宣传处负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完善《“健康湖州”媒体矩阵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81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深度广度不足等。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务公开的流程和技巧,更好地满足群众提出的需求和权益 。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关联。紧扣卫生健康重点热点,多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以及专题新闻发布会、视频等创新形式公开,确保政策解读通俗易懂、全面透彻、形式多元化、内容有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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