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题 >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市政府各部门
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324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5:13: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湖州市公安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市公安局栏目和湖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公安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青铜路298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252033,传真:0572-225257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公开网络体系。截至202312月31日,市公安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公安局目录下留存信息5922条。其中,2023年度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55条。此外,还通过“湖州公安”官方微信发布政务信息1062条,“平安湖州”微博发布政务信息7038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政务信息1943条,“湖州公安警抖云”抖音平台发布政务信息662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2023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2件,其中予以公开的3件,予以部分公开的4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4件,不属于政府信息的1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监测、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加强对各类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提升公众影响力。

(四)回应群众关切方面2023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约220篇,同时,以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座谈会、微信、微博等形式,积极回应群众各类关切,共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邀请媒体采访80余次,通过微信、微博回应各类事件230余次。

)监督保障方面通过门户网站、“湖州公安”微信平台和“平安湖州”微博、“湖州警方”今日头条等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和投诉。2023年,群众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咨询投诉建议举报栏目、政务新媒体留言及“湖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的民呼警应功能等渠道提交的咨询和办事诉求共计2.8万余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信息公开办加强日常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面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并与法制支队、保密办扎实做好日常公开信息的联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80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2162

行政强制

59410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5.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湖州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百姓之心为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湖州大地更美丽、人民生活更美好、公安形象更美誉”愿景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化政务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运维管理质量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审核公开界定水平有待提升。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围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深化各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与市政府办公室的沟通对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统筹相关业务警种,加大学习、培训、指导的力度,明确相关业务部门和警种的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完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抓好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上传及维护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可选式公开类型模块,结合公安实际,认真甄别挑选好公开类型,并对每种类型的子类型公开内容进行深入研究,确保公开的信息有价值。三是丰富政务公开载体。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数字化。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行,积极构建融报、刊、台、网、微、端、屏于一体的主题宣传融媒体矩阵,依托公安政务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新媒体平台,把握好公开保密的尺度,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政府权威信息的发布,拓宽群众获得政务信息的渠道,实现数字化网络问政便民利民。四是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责任的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湖州市公安局

20231月23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