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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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338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5:2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http://www.huzhou.gov.cn)市教育局栏目和湖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huedu.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教育局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路666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2楼,邮编:313000,电话:0572-2398582,传真:0572-239858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湖州市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强举措、重点目标强落实、重点工作强争先,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3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3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9条,部门文件类信息2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人事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教育动态149条图文报道212重点领域信息39条,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共7公告公示类信息17条。通过湖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863次信息,总阅读量超287万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等规定,在制度上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在答复上努力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全年接收处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主要涉及学校数据等内容,已全部依法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迭代完善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保护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切实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监测、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推进门户网站更广泛使用集约化平台,实现政策文件等栏目信息同源发布。加强对湖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提升公众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定各职能处室工作职责,从制度层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严格规范公开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距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解读深度和广度提升不够,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不多,特别是将专业性政策解读得通俗易懂方面做得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精细化有待提高,有的相关联信息未实现链接跳转,有的信息未设置下载通道。

下一步,我们将细化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强化政策信息发布解读。解读的内容要更全面,从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工作进展、范围期限、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等内容全面解读;解读的方式要更丰富,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培训、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二是多渠道征集意见,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三是加大培训学习力度,组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结合机关实际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扎实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湖州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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