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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339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5:3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湖州市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全文公开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市金融办栏目和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jrw.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金融办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邮编:313000,电话:0572-2399382,传真:0572-2399371)。

一、总体情况

2023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率,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6条,发布政策及各类形式的政策解读1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前提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2023年,累计收到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制,信息均由平台管理员、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对外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单留存管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安全。

(四)平台建设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专栏,加强专栏内容维护,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以各类传媒为载体,健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通过与湖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湖州日报、湖州晚报等市级媒体深度合作,运用好湖州金融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信息传播范围,截至目前,湖州金融微信公众号累计粉丝6894人,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300余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活泼公开形式,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提高图文解读比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未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湖州市金融办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扎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和质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将从三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要求,规范信息收集、撰写、审核、报送、公开流程,持续对门户网站金融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重点栏目进行更新维护,提高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和形式的丰富度。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加强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年轻干部对网络关注多、反应快、活跃度高等优势,增强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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