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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348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5:39:53


 

2023年,湖州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湖州"门户网站(www.huzhou.gov.cn)市农业农村局栏目和湖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hu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3号楼9,邮编:313000,电话:0572-2074496,传真:0572-2074438)。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必公”。截至20231231日,市农业农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农业农村局目录下留存信息101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299条,文件公告类、政策法规类、咨询服务类等712。此外,还通过“湖州农业农村”官方微信发布政务信息821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经审核属于公开范围的,确保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向申请人公开。2023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5件,其中属于公开范围的3件,属于不予公开范围而不予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而不予公开的1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积极主动归集并公布国家、省、市与农业农村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宣传力,提高政策知晓度。2023年整理了现有政策性文件,发布63篇局政策性文件通知。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水平,重要政策制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开意见征求采纳情况。2023年共公开征求意见4次、即时公开意见采纳结果4次。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修复了网站的个别程序化错误,优化了搜索和互动功能,修正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涉及的敏感词、错别字,营造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

(五)加强监督保障做好常态化安全自查工作,结合网络安全、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等工作要求,由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进行了信息安全工作大检查,严格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相应公开信息明确由业务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共同审查通过后发布,不断增强信息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需要;二是政务公开与新媒体融合运用的方式还不够深入;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全链条管理,注重源头把关。以制度助规范,以监督帮提升,以考评促优化,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从信息化、法律、文字等多方面开展培训,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除文字、图片、图解以外,不断探索新的政策解读方式,如增加微信公众号对应模块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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