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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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95417299-1/2024-00352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5:49: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合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行政许可办件质效,加强外汇政策宣传解读。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复议或诉讼。

(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设定专人负责与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联系,合法合规进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全年湖州市分局本级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按规定及时答复处理。

(二)着力提升行政许可办件质效。依托“数字外管”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与优化服务两手抓,行政许可线上办件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年湖州市分局本级共办理行政许可612件,较去年增加75.36%,线上评价保持100%好评率。

(三)全面加强外汇政策宣传解读。关注外汇领域的舆情和热点问题,做好对公众的答疑解惑。2023年,湖州市分局制作经常项目业务办理指南并发布推广,用足用活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平台,举办外汇政策解读培训会,发挥银行外汇联络员机制作用,进行全覆盖的外汇政策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5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5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5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州市分局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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