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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141/2018-00159 发文时间:   2018-09-06
文件编号:   湖政函〔2018〕3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应急办、研究室)
统一编号:   ZJEC00-2018-0010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兴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吴兴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吴兴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吴政〔2017〕131号)收悉,并已转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8〕9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将八里店镇大钱村划归吴兴区政府直辖。调整后,八里店镇辖17个社区、4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曹报村)。

同意将吴兴区政府直辖的大钱村划归滨湖街道管辖。调整后,滨湖街道辖2个社区、15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梅东花园29幢)。

你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你区自行调剂解决。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本批复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

 

 

 

 

 

 

抄送: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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