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141/2018-00159 | 发文时间: | 2018-09-06 |
文件编号: | 湖政函〔2018〕3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应急办、研究室) |
统一编号: | ZJEC00-2018-0010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吴兴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吴兴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吴政〔2017〕131号)收悉,并已转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吴兴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8〕9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将八里店镇大钱村划归吴兴区政府直辖。调整后,八里店镇辖17个社区、4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曹报村)。
同意将吴兴区政府直辖的大钱村划归滨湖街道管辖。调整后,滨湖街道辖2个社区、15个行政村,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梅东花园29幢)。
你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编制由你区自行调剂解决。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本批复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
抄送:太湖度假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