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做好经办服务持续改进工作台账的通知

湖社保〔2017〕9号

 

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关于做好经办服务持续改进工作台账的通知

 

各科室:

为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质量,迎接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创建验收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经办服务持续改进工作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持续改进工作台账的意义

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标准找差距,定期分析总结标准化实施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经办实际持续修改完善,是社保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推进方法。按照“痕迹管理”要求做好经办服务持续改进工作台账,有利于理清工作思路,推进工作落实,总结工作经验。各科室要从顺利完成社保标准化创建工作、有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的高度,切实做好标准化实施过程中经办服务持续改进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持续改进工作有迹可循、有据可依、有案可查。

二、持续改进工作台账的范围及内容

1.各科室开展的业务经办事项、经办流程和服务方法等优化改进方面的工作内容;

2.各科室开展的业务交流、工作研讨、意见征求、会谈面商等会议内容;

3.其他与持续改进工作有关的社保经办服务内容。

三、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持续改进工作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记录时做到格式规范、言简意赅,条理分明、重点突出,字迹清楚、纸面整洁(经办服务持续改进记录格式详见附件)。

2.持续改进工作台帐记录工作一般由该项业务责任科室负责。涉及到多个科室的,由牵头科室负责或由局领导指定科室负责。各科室记录好后,应当每月将记录交由办公室保存归档。

3.各科室要按照持续改进工作台账记录范围和内容,认真做好每一次记录,不得遗漏或应付了事。对于记录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修改补正。对于应当记录而未记录的,应当事后补记,并列入责任科室负责人月度考核范围。

 

 

 

  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附件一:

持续改进工作记录(样表一)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附件二:

持续改进工作记录(样表二)

 



参加人员

召集人(科室)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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