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272/2018-00061 | 发文时间: | 2018-0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湖人社发〔2018〕70号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
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国有企业职工死亡后其供养遗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和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的基本生活,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死亡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参照调整。
附件: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