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数据局

公开电话: 0572-2398812

监督电话: 0572-2398812

单位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路258号湖州日报社二期(湖州市文化创意中心)主楼第六层

邮政编码: 313000

信息公开专栏

其他单位

QI TA DAN WEI

市数据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数据发展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有关数字湖州、智慧城市等方面工作的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制定有关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编制和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相关规划。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协调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工作,落实支撑相关改革举措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三)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数据开发开放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协调和管理数字湖州、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信息化项目。统筹协调市、区县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推进落实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五)统筹推进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湖州“数字大脑”、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集约化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市统建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规划、标准规范。监督、指导市直单位和区县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智慧城市、大数据发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工作,指导、参与大数据发展相关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有关协会、研究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路258号湖州日报社二期(湖州市文化创意中心)主楼第六层

联系电话:0572-2398812

办公时间: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按照市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