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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1X/2018-00122 发文时间:   2018-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湖州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43号提案答复的函
  • 政策原文>

张文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详细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设性意见,对我们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坚持“产管并举”,不断健全监管网络,层层压实监管责任,稳步推进标准品牌建设,大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安全、放心。几年来,全市没有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位居全省前列。2017年3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市(全省仅湖州和宁波)。目前,德清县、长兴县和安吉县均被认定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其中德清县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吴兴区、南浔区今年7月份接受省级验收,力争在全省将率先实现省级放心县全覆盖。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机构,有效落实管理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湖州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构,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部门生产技术指导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重”职责,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规模生产经营者,畜禽屠宰企业,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等主体责任。

二、坚持标准引领,不断夯实监管基础。紧紧围绕渔业、茶叶、蔬果等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地方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过程质量控制规范制订,今年已立项14个市级农业标准。加大农业标准宣贯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强化标准示范应用,推动规模以上主体按标生产。全市农业标准化率达到65%。狠抓“三品一标”认证,计划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0个,绿色食品1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1个,主要食用农产品中“三品”比率达到66%。

三、加强追溯管理,严把产地准出关口。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所有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省级追溯平台。着力推动农产品一码一证提升建设,规模以上主体应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加快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形成以合格证、信息卡、销售凭证为主要形式的可追溯体系。大力推进市本级、安吉县和吴兴区“智慧监管APP”试点工作,力争率先实现智慧监管全覆盖。2018年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可追溯生产主体300个。

四、完善检测体系,强化风险预警防控。进一步加强市级检测中心建设,大力提升畜产品、水产品检测能力。督促指导安吉、吴兴和南浔推进县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继续推动县、乡镇快速检测室免费对社会公众开放,推动涉渔乡镇水产品快速检测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检测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提升基层检测业务水平。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定量监测每个县区600批次,市本级1000批次,乡镇快速检测不少于720批次,全市抽检主要农产品15万批次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完善植保、农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统防统治人员培训管理,不断完善“1+1+N”联盟服务、基层农业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能力。加强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建设,实现网格化管理。分批次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检测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新常态下监管业务技能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监管服务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注,并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湖州市农业局

201875

(联系人:王松伟,联系电话:0572-2074396)

湖农函〔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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