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431X/2018-00238 | 发文时间: | 2018-10-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农办发〔2018〕30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区农业(林)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社发局:
按照《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全省2018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浙海渔业〔2018〕20号)要求,省海洋与渔业局委托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我市初级水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请各区县安排好基地和抽样产品,配合检测机构完成抽样工作。
全年监督抽检任务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抽样工作应在7月2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抽样工作应在12月10日前完成。本年度已接受农业农村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的单位(户)不安排本次的抽检任务。
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监督抽查按附件2提供的名单定点抽样,每家被检单位的每1个认证水产品必须抽1个样品,对于无公害产地抽取的样品须在抽样单上相应的地方注明。
省抽样工作联系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斯广杰 13757558793
市抽样工作联系人:质监处 刘 源 18305072232
水产站 劳顺健 13625726658
附件:1.2018年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分
解表
2.2018年无公害水产品养殖产地抽检单位名单
3.湖州市抽样工作联系人
湖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