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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1X/2018-00239 发文时间:   2018-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农办发〔2018〕32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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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有关单位(处室):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湖发改规划〔2018〕128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对《湖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专项中期评估总结。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1.《规划》中所明确的发展目标、主要指标的实现进度与完成情况,分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三个时段的实绩数;预测2018年年末和2020年完成数。

2.《规划》中所列的重大工程、重点平台、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建设进展情况,时限为2018年6月底。

3.对上述发展目标、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重大工程、重点平台、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等推进情况逐项进行预测分析,未达到时序要求或预估无法完成五年规划要求的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调整、修订建议。

4.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安排

《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求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6月底——7月10日前局属各有关单位自评总结上报;7月20日前完成评估总结征求意见稿,7月25日前征求意见并完成评估总结送审稿;7月底前上会审议报送。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中期评估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建立由娄显杰书记为组长,沈红星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产业发展处负责本次评估工作的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按职能要求做好专项评估总结,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落实专人评估总结,及时做好对接,按时保质完成评估总结工作。

2.认真负责、确保质量。按各自职能,全面对照《规划》中的发展目标、主要指标以及相关工作,进行逐项对比分析,做到数据翔实,能量化的尽量量化;对预测趋势做到精准,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特别对需要调整或修订的指标要作出详细说明;重视总结“十三五”期间各地在工作、模式、制度等方面探索创新出来典型事例和实践经验。要求各有关单位的评估总结报告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上报。

 

附件:1.湖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2.湖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小组

 

                            湖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附件1

 

湖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娄显杰

副组长:沈红星

成  员:吴  刚  邵  梅  朱建国  吴建荣  王松伟 

章火根  李建华  贺丽娜  钱仕强  周建平

杨建平  朱建方  王仪春  钱文春  周志金

冯忠平  沈佳音  李如江  陈  杨

 

附件2

 

湖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期评估工作小组

 

组  长:沈红星

副组长:吴建荣

成  员:黄  丹  於英姿  张培良  邱  芬  刘  源

李  莉  任  彤  田  城  李  莉  李江涛

王  莉  胡大雁  潘欣葆  周  婷  任志良

沈林安

湖农办发〔201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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