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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31X/2018-00242 发文时间:   2018-10-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农办发〔2018〕49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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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业(林)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社发局,局相关单位: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将于11月19-22日在我市德清县举办,为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以下简称“两项安全”),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两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两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两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两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湖州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等规定。认真分析“两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两项安全”工作的特点,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业生产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努力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生产消费安全。
  二、强化监测,控制源头

“两节”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蔬果、水产、畜禽集中产区、规模生产基地监督检查,加大对蔬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抗生素残留、水产品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等重点品种的专项监测,加大抽检频次和数量,同时要强化检打联动制度,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猪肉产品行为,严格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要针对农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事故多发领域开展排查,突出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能源、休闲农业(渔业)、设施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和安全指导工作,督促生产主体加强安全管理,并做好防火等安全措施。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两节”和重大活动期间有利时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两项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两项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介种养标准化生产技术,传播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切实增强主体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两项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预警,有效防控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警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要明确一名安全信息员,及时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正确引导、准确处置、有效应对,同时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向市农业局报告。

各县区(含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局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并将汇总表(见附件)于10月12日前报送局质监处。

市农业局值班电话:2096110,联系单位:市农业局质监处,联系人:刘源,电话18305072232;武肖,电话15805723669。

 

附件:“两节”期间“两项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湖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附件

 

“两节”期间“两项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类别

 

部门

事故处置

行政执法情况

案件查处情况

宣传情况

监测情况(定量)

事故起数

处置起数

出动人次

检查户次

责令整改户数

查处违法行为(起)

移交公安安全(起)

罚没款金额(万元)

涉案货值(万元)

发放材料(份)

媒体宣传(次)

抽检批次

合格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农业安全生产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湖农办发〔201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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