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索引号:   00256431X/2019-00053 发文时间:   2019-04-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农办发〔2019〕15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 政策原文>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社发局,局各单位(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省安委会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灾害性天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安委办〔2019〕7号)和《浙江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农质发〔2019〕59号)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业农村的监管主体、服务对象点多线长、量大面广,部分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风险管控能力薄弱;有的地方和部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安全意识不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未及时跟踪落实。4月9日,我市又遭遇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和强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区县、各单位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等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底线思维,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防范发生重特大事故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做到警钟长鸣、警示高悬。

二、立即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区县、各单位要迅速落实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把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农业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一是加强本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安全管理。要认真排查管理制度执行环节是否有漏洞,实验操作环节是否有隐患,日常管理环节是否严格落实管理要求。要组织对本级重点单位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限时整改,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安全。二是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指导。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农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指导,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检查;要加强农家乐、休闲农庄安全生产教育指导三是强化渔船、农机和设施农业安全管理。加强上道路拖拉机违法行为查处,严厉查处禁渔期渔船违规捕鱼,重点检查休闲观光农业、畜禽养殖栏舍、设施大棚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责任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全设备、救援设施配备情况,做好茶叶采摘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各区县、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应急处置工作。一是要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值班,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应急处置各项措施。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物资排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一线员工应急知识和处置技能。二是要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要随发生随报告,再核查再续报,决不能漏报、迟报,更不能瞒报。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带队到现场指挥处置,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到最小。三是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的舆情信息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区县、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动态信息,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并于4月26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质监处。

联系人:局办公室 郭成松,联系电话:2058939;

局质监处   肖,联系电话:2075581。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49

湖农办发〔2019〕15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