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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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213/2018-00784 发文时间:   2018-1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关于对104国道、同心路部分路段、三环北路实施限行的通告

  为缓解湖州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改善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切实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104国道、同心路部分路段、三环北路实施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8年11月11日零时起。

  二、限行道路范围:104国道(同心路至旄儿港路路段)、同心路(104国道至三环北路路段)、三环北路(全路段)。

  三、限行措施:以上限行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1.25吨(含)以上载货汽车、运输危险物品车辆、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电动三轮车通行。限行车辆可以选择三环西路、三环东路等道路通行。

  请广大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通行,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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