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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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4997353/2017-00004 发文时间:   2017-0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海关
湖州海关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州海关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州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388号;邮编:313000;电话:0572-2599065)。

  2016年,湖州海关按照海关总署、杭州海关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概述

  2016年,湖州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湖州市政府政务网站统一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了“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务信息”等栏目,并及时公布有关统计数据。整体结构清晰,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更新迅速,时效强,质量高,获得了公众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湖州海关通过湖州市政府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66条,统计月报10条,行政法规6条,方便了公众阅读查询,有利于公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海关工作。同时,2016年湖州海关还通过口头、电话,组织三县两区政策巡回宣讲、“百日白企”走访活动等形式等积极解答企业、群众的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湖州海关未接到有关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湖州海关网上信息对外免费提供。需要检索、复制、邮寄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可收取相应成本费,收费标准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由杭州海关核准后的标准执行。2016年,湖州海关未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湖州海关未接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湖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公众的要求相比还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还须进一步拓展,公开的途径与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7年,湖州海关将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体系建设,修订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改进信息公开发布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业务部门、信息主管部门的分工及职责,加大考评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内容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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