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你委《关于设立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绿色分院的请示》(长编〔2017〕26号)悉。
经研究,同意设立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绿色发展分院,挂牌于中共长兴县委党校。
此复
湖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