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485073/2019-00863 | 发文时间: | 2019-1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市监法〔2019〕136号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湖市监法〔2019〕136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根据省局、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有关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检查的案件范围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办结的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价格违法、产品质量、专利等一般程序案件。
二、评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省局和市司法局评查内容,重点评查各地执行有关程序规定的情况、评查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专项检查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检查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情况。
三、案件评查的依据
评查的主要依据为《浙江省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行政强制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浙府法发〔2015〕17号)执行。
四、评查方式
评查以区县局(分局)自查和市局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
各区县局(分局)根据评查范围和评查内容,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对本局(分局)的案件质量组织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连同推荐案件报送市局。报告内容要有基本情况、检查方式、案件总数(目录),抽查案件数(目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推荐案件为评查检查的案件范围十大类型案件各一件。
市局法规处会同稽查支队于11月10日前组织集中评查,评查结束后,市局将对评查结果进行汇总并通报点评。
五、工作要求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是执法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纳入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各区县局(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参加集中评查,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全面提升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对案件评查中有疑问或意见建议的,直接联系市局法规处和稽查支队。联系人:法规处:钱洪康;联系电话:2123050
吴林康;联系电话:2523011
稽查支队:沈奕;联系电话:2123205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2日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