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出台六项制度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发布时间:2004-11-12
07:36
字体:【大
中
小】
一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坚持每年不少于一次,凡涉及村重大事项,必须按决策程序采取“一事一议”形式,及时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是村务公开制度。设置规范的公开栏,每月以张榜形式公布上月村发生的主要事务和由镇(开发区)财务指导服务中心提供的“财务公开表”,实行村级党务、事务、财务按季书面公开到户的办法。三是民主理财制度。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为5人,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其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底定期对当月本村发生的财务收支票据逐一进行审核,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票据一律不准报账。四是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村集体可收益资产和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做到一村一本总账、一个银行基本账户,并定期进行村集体资产清账理财工作。五是招待费管理制度。对村级招待费开支作出严格规定,严格接待审批制度,积极推行招待费现金结算,力争三年内实现全区各镇村平均年招待费在1万元以内的目标。六是村财务指导服务中心监管制度。村财务指导服务中心代理村全部资金、财务的会计业务。